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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
发表于:2010/9/9       在线聊天              来自:218.93.203.78
  我所在的公司规模比较大,总部在北京,很多省都设有分公司。进入公司后,我一直在北京总部工作,合同也是跟总公司签的。今年初,公司突然将我派往外地工作。我本来就不情愿离开北京,没想到公司还降低了我的薪酬待遇,理由是我现在工作地的经济水平低于北京。我认为公司的这一做法损害了我的权益,打算起诉公司。因为我的家现在北京,因此想到那里打官司。   请问,我能在北京起诉公司吗?
管理员回复:

  从你描述的情况看,你可以在北京起诉用人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你公司的总部设在北京,一般来说北京应该是上述规定中的“用人单位所在地”;与此同时,由于公司今年把你派往外地由此产生了争议,该地应属于上述规定中的“劳动合同履行地”。因此,你可以选择在北京或者你被派往的那个地方的基层法院提起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可见,你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应该先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果对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女士:女士
发表于:2010/9/9       在线聊天              来自:222.49.234.69
我在租一门面至2010年11月合同到期,现在房东要卖房子,我有购买意向,双方拟一买卖合同,内容涉及房价、二年之内过户(虽经我同意,是因为我以为经公证处公证,法律可以保障我的权益,并且合同中最后一条也注明了需经双方签字及公证后生效。)及违约赔偿情况。合同签字之后(她门面房是婚后财产,我提出了要她两口子都签字的,结果房东老公未签字、我老公也未签字)到公证处,公证处工作人员说此房产还有银行抵押贷款,从法律角度讲不能进行买卖交易,不予公证! 请问:1、合同已签字只是未公证,是否属于有效合同? 2、我坚持必须先还清房贷,一手过户一手交钱,房东不肯,执意要按已签字的合同执行,并说不行的话,不退还我一万元定金。她这样做合法吗? 请予指点,不胜感激!
管理员回复:    因为您所述的房屋为按揭款,所以公证部门不予公证是正确的,因为在购房款没有还清之前,该房屋的所有人为银行而不是现在的所谓房东。严格起来说,您与房东签订的协议是无效的,所以这样的协议风险性很大,一旦房东反悔,则您的权益很难得到保护。您可以坚持“必须先还清房贷,一手过户一手交钱”如果对方不同意,那么您也没有办法,因为其有权利拒绝您的要求。至于定金,其是有义务返还的,当然您可以要求其给付双倍定金。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女士:张二
发表于:2010/9/8       在线聊天              来自:122.195.149.193
请问律师:我让我弟弟从别人手里借了10万元钱给我用,不久他家拆迁他帮我还了我借的钱,一,这样的情况能否认定我欠他的钱呢?二,这笔钱我没归还给他,而给了我妈妈,现在他逼着我要这笔钱说是我借他的钱必须得还他,起先是他没任何证据证明我借过他的钱,所以他拿我也没办法,可前天在我们谈话中我承认我欠了他的这些钱且被他录了音,在这样的前题下录音能否做为证据诉讼我?他若起诉我归还他这笔钱,我是否能赢?胜诉的概率有多少?这笔钱是否 必须得还他呢?
管理员回复:

     如果您确实欠款,那么从债权债务相对性法理来说,您是应该向您弟弟偿还款项的,而不应向他人偿还,包括您的母亲。对于此事我们建议协商解决,如果确实您将欠款还给了您的母亲,那么让您的母亲给您的弟弟就可以了。当然人一个您给钱给您母亲是有原因的,比如说您弟弟欠您母亲的钱等等情况,那么您也可以这么做,只是需要从法律途径解决。至于录音,您不必太过担心,因为其不能作为唯一的证据使用,其需要结合其他证据使用才可以证明债权债务的存在。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先生:我
发表于:2010/9/8       在线聊天              来自:218.93.197.102
姜律师好!请问离婚时法院能强制执行共有房产吗?主要是想把房子拍卖直接换成现金!
管理员回复: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将房屋拍卖的,但如果您不同意拍卖其您只有此住房,那么您可以提出该房屋不能被执行的主张,该主张也会得到支持。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先生:拉拉
发表于:2010/9/8       在线聊天              来自:114.239.52.235
您好:我协议离婚了,约定房子归男方,孩子也归男方,但房产证是男方的名字,现在他出现资金问题,我担心他会卖房子,请问我该怎么保住孩子的房子?另外,他以孩子监护人的身份可以卖房子吗?谢谢
管理员回复:

    

     如果协议约定房屋归男方所有,那么其可以处分该房屋,包括出售。如果协议约定房屋归孩子所有,则其不能处分该财产。这主要需要参照协议约定。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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