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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大海
发表于:2010/9/5       在线聊天              来自:180.120.32.245
你好,人家欠我钱,债务人的农民联建房可否强制执行?
管理员回复:

 

农村房屋是不可以被强制执行的。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先生:
发表于:2010/9/5       在线聊天              来自:218.93.203.78
去年我收养了一个小男孩,并签订了送养协议。收养期间我对他细心照料,已经建立了深厚的感情。男孩原先的家庭来找我,他们能解除这个送养协议吗?
管理员回复:

根据《收养法》规定: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送养协议。您对收养的孩子细心照顾,感情深厚,没有侵害养子女合法权益的行为,因此,对方要求解除送养协议是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法院也不会支持。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先生:
发表于:2010/9/5       在线聊天              来自:218.93.203.78
父亲2008年去世时,我从国外赶回比较匆忙,很多后事没来得及处理,今年夏天回国后才发现,父亲还有一份保险单没有理赔,我是唯一受益人,过时效了吗?
管理员回复:根据《保险法》规定,人寿保险的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因此,你可以向保险公司请求理赔。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先生:
发表于:2010/9/5       在线聊天              来自:218.93.203.78
小明的父母均病故,而他患有先天性痴呆症,他哥哥对他有抚养义务吗?
管理员回复: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和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担任监护人。对于精神病人,在没有其他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为近亲属的兄、姐,应当承担监护责任,履行抚养义务。因此,孩子的哥哥从法律上讲有抚养弟弟的义务。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先生:
发表于:2010/9/5       在线聊天              来自:218.93.203.78
  我在一家国企上班20年了,从来没签过劳动合同。现在我和单位出了点矛盾,我就到劳动局投诉,但劳动局让我先证明我和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请问,我怎样才能证明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呢?
管理员回复:

  原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此问题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你依据该通知准备相应证据即可证明你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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