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员回复:军人离婚案件可以由地方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军事法院管辖。军人离婚案件由地方法院管辖分为四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非军人对非文职干部的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管辖。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种情况是非军人对文职干部提出离婚诉讼的管辖。应按“原告就被告”原则确定管辖,即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第三种情况是军人对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管辖。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种情况是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管辖。军人对非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非军人住所地法院管辖。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