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杀人之前,已经结婚还有了个7岁的女儿。案发后,妻子改了嫁,老母亲身体不好,生活一直很辛苦,这辈子我对不起的人太多……”12月4日下午,随着一声汽笛长鸣,潜逃13年的刘丽平在警察押解下回到了家乡贵阳。1998年4月23日,当时在省建一公司二处上班的刘丽平,像往常一样来到市花果园找财务领取每月400元的工资。财务称,按照领导安排要扣除他当月20%的工资——80元。刘丽平随即跑到处长张某的办公室,要求给个说法。由于平时上班爱迟到,刘丽平到了处长办公室即遭训斥。两人随即发生激烈争吵。次日中午,刘丽平埋伏在张某下班回家的必经之路等候了,突然发现张某和20多岁的儿子走来。他立即冲上去索要被扣的80元工资。争吵中,刘丽平掏出水果刀,朝张某的肚子捅了一刀,当他准备捅第二刀时,张某的儿子冲上来制止,刘丽平随即一刀刺向其胸部。见张某父子俩双双倒在血泊中后,刘丽平迅速夺路而逃。郭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