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浏览文章

周正龙缓刑被取消 律师称改判与其申诉无关

发布时间:2010/5/5  浏览数: 621 次  浏览字体:[ ]
  

  陕西省镇坪县55岁的农民周正龙,于2008年被判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缓刑考验期3年。4月30日,周正龙已被安康中院裁定取消缓刑,收监服刑。

>>“拍虎”周正龙


五一前被警方带走


  “老周被收监了,法院说不缓刑了!”周正龙的妻子罗大翠有些唉声叹气。据罗大翠回忆,4月30日下午,周正龙突然被警察带走。当天傍晚,她收到了盖有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鲜红印章的《刑事裁定书》,裁定书列举了镇坪县城关镇文彩村村支书和一名乡镇干部的证言,说周没有积极配合监管人员,缓刑后也没有及时汇报思想情况和活动情况,因此裁定取消对周的缓刑,立即收监执行。

  周正龙的儿子周松接受电话采访时称:“我不在镇坪,在外面打工。”他说自己最近没给家里打过电话。有知情人证实,周正龙和周松父子关系闹得很僵,周松自春节后就没回家,家里的事一概不管。

  镇坪县法院院长卢从义证实:4月30日下午,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借用该院审判庭,向周正龙宣读了取消缓刑的裁定。“现在人没关在我们法院,而是在县看守所。”卢从义院长说,周正龙2年零6个月的刑期,目前尚有“两年差两天”,因此五一节之后可能会送至监狱服刑。但具体会怎样,还要由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周正龙的缓刑监管机关镇坪县公安局来决定。

>>律师说法


改判与周申诉无关


  周正龙突然被宣布收监,北师大副教授刘里远感到难过。“我内心十分难过。”得知周确已被取消缓刑,收监执行以后,这位“挺虎派”专家说。

  刘里远等“挺虎派”人士认为,在时间上,安康中院的裁定与国家林业局专家组“镇坪无虎”的结论一致,显得十分微妙。“这是一个连锁反应,国家林业局宣布无虎,这个结论大大夯实了“打虎派”和司法方面的“底气”。抓仍然坚持上山找虎的周坐牢,顺理成章。”

  今年2月,周正龙向安康中院申诉,称其诈骗罪和非法持有弹药罪均不成立,请求改判其无罪。周在申诉状中提到:两次庭审前,法官到看守所告诉他,如果承认虎照造假,就可以缓刑回家,否则,光私藏子弹同样可以判两三年实刑。由于他“风湿性腿痛严重,为回家治病,只好接受指控”。也因此,刘里远还怀疑,周正龙的再次入狱,与其对该案提起的申诉有关。

  周正龙的律师顾玉树对周的入狱,也很吃惊。他称,没听说周有新的犯罪行为。不过,顾玉树认为,周的现状跟案件申诉,应该是无关的。“没有这样的取消缓刑理由。”

>>服刑表现


服刑后数度改口


  2008年11月17日,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对“华南虎照”造假者周正龙终审判决执行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缓刑考验期三年,并处罚金2000元。周庭审中突然改口,多次承认自己所拍的虎照是假的,并表示自己是为了钱才做这件事情的,现在彻底承认错误,请求法院减刑或判缓刑。不过,当年12月19日,周又发表声明称自己拍的是真老虎,并要求鉴定虎照真伪,他因此再度接受警方调查。

周称申诉需考虑


  2009年,周忙着盖房,一直没有动作。今年初,周委托了顾玉树等5位律师,顾在北京寄出了申诉书及相关材料。“仅凭目前的证据,不足以认定虎照是假的。”顾玉树律师认为,周在法庭上属笼统认错,法庭并未查清一些基本事实。“如果虎照是伪造的,有没有他人参与,有没有进行PS(处理),都没有搞清楚。”因此,几位律师愿意帮助周正龙代理这起案件,通过案件重审来查清事实真相。据称,申诉书长达5600余字,阐述极为详实。

  安康中院接到周正龙的申诉材料后,2月24日,立案庭副庭长张军和一位同事赶到了镇坪周正龙家,就申诉的事宜对周进行了两次询问。张军说:“我们告诉他,申诉不影响缓期执行的方式。他的回答是:还是有顾虑。是否申诉他要考虑,考虑好以后他要给我们来信,或者来电话。他还说自己“这段时间不想干什么”。”“既然周正龙没有委托律师,申诉书也不是自己意愿的表达,所以我们就将其申诉材料放在一边了。”张军给记者展示的对周正龙的调查材料,上面的确有周的签字画押。

缓刑时多次寻虎


  “挺虎派”专家刘里远向周正龙提供了全套寻虎、拍虎、控虎设备,包括18倍光学变焦的进口相机、1000米强光探照灯,以及露营设备、防身设备。从2009年9月末到今年初,周正龙间断性地上山寻虎,被当地政府和警方发现后多次阻止。4月,周曾打算起诉年画厂老板骆光临。 来源:京华时报

  友情链接  
宿迁人才网 宿迁交管网 宿迁违章查询 网上宿迁 宿迁西楚网 宿迁房产网 宿迁中级人民法院 宿迁市公安局信息网
宿迁刑事辩护律师网 宿迁医疗事故律师网 宿迁离婚律师网 宿迁交通事故律师网 宿迁房地产律师网 宿迁法律顾问网 宿迁劳动争议律师网 宿迁知识产权律师网
宿迁律师网 宿迁保险理赔律师网 宿迁交通事故律师网 宿迁仲裁律师网 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中央电视台 江苏监狱网 法律图书馆
宿迁律师网 经济与法 今日说法 中国警察网 新闻1+1 中国法律信息网 中国普法网 庭审现场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