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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女导游嫌犯被押回昆明指认现场 连环作案挑衅警方

发布时间:2010/5/12  浏览数: 641 次  浏览字体:[ ]
  

  吃了顿饱饭、在桑拿室内梳洗整洁后,嫌疑人杜志国在长沙向昆明警方专案组投案自首。“我在长沙芙蓉中路,你们来抓我吧!”5月2日晚,赶赴长沙的昆明专案组民警将其抓获。至此,先后在昆明、成都、长沙等地杀死一名女导游、侵害4名年轻女子的嫌疑人落入法网。这个来自黑龙江省鸡西市的80后小伙,在作案中曾先后5次留言挑衅警方,其中昆明1次、成都1次、长沙3次;不同的是,他在长沙作案后,将挑战书写到了单元楼道里,而在昆明和成都则直接留在了现场。

  6日中午,杜志国被押解回昆后,指认了丰宁小区作案现场。尽管所到之处尽是谴责之声,但他神情平静,甚至在面对镜头时竟不时露出笑容。

  民警说,在抓捕杜志国的较量中,能明显感觉到他准备充分,有较强的心理素质和反侦查能力。

  准 备

  嫌疑人长期练习反侦查

  据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办介绍,杜志国15岁时曾因强奸未遂被判缓刑,此后便萌生了报复社会的念头。他长期收集公安机关的侦查手段,以及各类案件的犯罪方式,决定通过实施犯罪来达到报复社会、挑战警方、制造影响、以期出名的目的,并陆续准备了作案工具。今年3月3日,杜志国认为时机已经成熟,于是离家外出,在昆明、成都、长沙等地实施了犯罪。

  今年4月8日,昆明市公安局110接到报警,丰宁北区31栋某住户家中一地都是血,不知发生何事,请民警到场落实。接警后,五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的技术民警、重案中队民警迅速赶往现场。报警人张女士称该住房系其女儿独居,当天到女儿住处时,发现女儿趴在卧室内已经没有呼吸。民警和120赶到后发现该女子已经死亡,她是昆明某旅行社导游。通过对死者尸体检验分析,确定其死亡时间为4月3日,死者身中5刀,失血性休克导致死亡。

  嚣 张

  嫌疑人留战书连环作案

  案发后,省、市、区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迅速成立“4·8”专案工作组,由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陶毅敏副局长任专案组组长,抽调民警展开侦破。警方通过现场勘验提取到大量痕迹物证,其中还有一封嫌疑人留给警方的信,信中除挑衅警方外,还声称将继续制造类似案件,看看警方到底能不能抓住他,并在末尾署名“小白”。

  据介绍,嫌疑人在信件中自称对民警办案了如指掌,并介绍了自己从15岁以来,就十分留意公安破获的案件,总结落网嫌疑人的不足。

  4月11日,专案组综合前期掌握的线索、死者关系的排查、现场周边的走访、现场遗留痕迹物品情况的分析,并通过城市报警监控录像,在某超市门口提取了嫌疑人影像,确定了其相貌特征,有针对性地展开对嫌疑人身份的核查工作。

  4月12日,成都金牛分局与专案组联系,称其辖区内发生一起入室强奸、抢劫案。嫌疑人自称为“小白”,并通过受害人转交给警方一封信,在信中表示对发生在昆明丰宁小区的杀人案件负责。专案组通过字迹鉴定,确定两起案件中嫌疑人的留信为同一人书写。

  4月13日,专案组赶赴成都开展案件的串并侦查工作,通过成都的受害人辨认,及昆明、成都两地的监控视频比对,确定两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为同一人。

  逃 逸

  连续作案藏身湖南长沙

  为避免恶性案件再度发生,昆明市公安局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了案件情况及犯罪嫌疑人视频截图,向市民征集线索,并在成都警方的配合下展开排查。专案组在成都,提取到了嫌疑人作案时留下的生物检材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协查。

  4月20日,通过比对,警方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杜志国,男,汉族,外号:油条、小白,1981年8月26日生,初中文化,家住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连珠山镇。专案组随即将杜志国列为逃犯进行网上追逃,并派出民警赴黑龙江开展工作。在黑龙江警方的配合下,专案组对杜志国的母亲进行法律宣传和思想工作,得到了其母亲的认可,她表示愿意配合警方工作。

  5月1日下午5点50分,犯罪嫌疑人杜志国打电话至五华分局指挥中心,声称:“警方有本事就来抓我,不要骚扰我的家人。”根据来电号码,专案组确定了杜志国在湖南长沙落脚。5月2日专案组民警急赴长沙展开抓捕工作。当天中午,杜母致电专案组告知杜志国5月1日打过电话回家,并劝其自首,杜志国表示会考虑。

  自 首

  潜逃一个月向警方自首

  就在专案民警抵达长沙当晚7点50分,杜志国打电话到五华分局刑侦大队,要求找领导对话。五华分局陶毅敏副局长与杜志国进行了两次长时间对话,经过耐心细致、态度坚定的攻心谈话,杜志国同意自首。担心嫌疑人反悔,陶毅敏要求对方打电话或找最近的派出所投案,但遭到杜志国拒绝,他强调,一定要向昆明警方自首。

  通过和当地专案民警对接,5月2日晚上10点30分许,专案组民警在湖南长沙市芙蓉中路将杜志国抓获。经审讯得知,今年3月3日,杜志国认为已准备充分、犯罪时机已经成熟,他先后到哈尔滨、天津、成都、昆明、楚雄、玉溪、曲靖、重庆、绵阳、广州、长沙等地,并在昆明、成都、长沙等地实施了犯罪。警方查明,今年4月3日,杜志国在昆明丰宁小区杀死1人后,抢劫现金5000元和银行卡1张;4月12日在成都强奸1人,抢劫现金50元和银行卡1张;4月23日至30日在长沙作案3起的犯罪事实。目前,警方已经核实查证了昆明丰宁小区“4·8”杀人案和成都“4·12”强奸、抢劫案,其余案件正在进一步查证中。

  目前,杜志国已被刑事拘留。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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