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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门撞死人”乘客被释放:检察院未批准逮捕

发布时间:2010/5/14  浏览数: 572 次  浏览字体:[ ]
  

  “开车门撞死人”乘客被释放

  来兰务工的山西小伙赵继鹏怎么也没想到,因为他打开出租车门的一刹那“不是时候”,竟导致了一起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自己也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拘留。对于该起备受关注的交通肇事案件,当事方就事故责任认定争执不下,法律界也展开了一场罪与非罪的讨论,本报“说法”栏目也曾对此案给予了高度关注。5月11日记者获悉,因乘客赵继鹏犯罪情节轻微,安宁区检察院决定对其不批准逮捕,安宁公安分局已于5月10日对赵继鹏解除强制措施,予以释放。

  5月12日下午,赵继鹏向记者“宣读”释放证明时,轻松、喜悦之情溢于言表。他很高兴自己被“无罪释放”,但对释放的理由不甚明了,只是略有遗憾地表示“交警队不让我离开兰州,要随时接受询问”。主办该案的安宁交警大队事故处理股胡浩警官告诉记者,释放赵继鹏是基于安宁区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原因系赵继鹏犯罪情节轻微,无逮捕必要。目前,安宁交警大队正在研究对赵继鹏采取何种强制措施,因此,赵继鹏不得离开兰州,必须随时到案。

  事件回放——

  今年2月23日下午4时许,28岁的山西小伙赵继鹏和妻子张某及一位朋友在安宁区刘家堡乘出租车前往汽车西站。而在兰州打工的26岁临潭小伙丁某当天开着朋友的助力车准备到市区办事。丁某骑的车和赵继鹏乘坐的出租车分别在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前后相隔不远同向而行。当出租车行至乱庄村地段时,赵继鹏有事需提前下车。司机遂将车子从绿化带之间的断口处穿过,车身微斜停在非机动车道上。当赵继鹏刚打开车门之时,丁某驾车驶过此地径直撞向车门。只听“砰”的一声巨响,丁某飞出十多米远,跌落在地不省人事。后丁某被送往兰石医院救治,但终因头部重伤抢救无效于3月6日身亡。

  3月5日,安宁交警大队作出交通事故责任结论,认定赵继鹏负有主要责任,驾驶员柴某和受害人丁某承担次要责任。4月9日下午,赵继鹏被传唤到交警队后,当即被予以收押。随后,赵继鹏和丁某家人对该认定结果提出异议,先后向安宁交警大队的上级单位、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递交复核申请。赵继鹏对刑事拘留决定一并提出异议。4月16日,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定案会,对该起交通事故进行复核后作出了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结论。与此同时,安宁交警大队对赵继鹏的拘留期限申请延长了30日。侦查终结后,安宁警方依法向安宁区人民检察院提请对赵继鹏作出逮捕决定。 来源: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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