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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伞”文强--文强的黑恶体系及严重社会后果

发布时间:2010/6/19  浏览数: 516 次  浏览字体:[ ]
  

  4月14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文强及其手下的所谓“三大金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涉黑案进行一审宣判:经审理查明,1996年-2009年,文强单独或与其妻子周晓亚多次收受20多家单位和个人所送的财物1211万余元,其中文强与周晓亚共同受贿449万余元;包庇、纵容谢才萍、岳宁、王小军、陈明亮、马当、王天伦为首的重庆五大黑帮;文强家庭财产尚有1044万余元不能说明来源;2007年8月,文强授意他人劝某女大学生大量饮酒后,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法庭以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周晓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也分别获刑。

  从文强被正式宣布“双规”到一审宣判,已经8个多月时间,外界众说纷纭,网络上更是版本众多,记者通过详尽的采访,力图让读者更真切地认识文强这把庇护了众多污泥浊水的“黑伞”。

  1.“文强出事了!”从2008年一开年———甚至更早到无法考证的时间,传言就与文强如影随形。“我也听说我被双规了。”文强曾在公开场合得意地辟谣。其实,他只是在等待第二只靴子掉下来

  没有人知道文强是否听过这个故事:楼上的人晚上回家,总是习惯将两只靴子“咚咚”两声扔在地板上,后来有一天,楼上的人回家后,只扔了一只靴子就睡着了。楼下的人在煎熬中等待第二只靴子的落下……

  文强专案组的警官们说,文强在等待这第二只靴子落下时,心里一直很煎熬,很长时间,一种“不祥”的预感和恐惧,始终伴随着他。

  2008年4月的一天,文强曾接到一个会议通知,特别强调不要带任何东西。文强莫名地慌乱起来,告诉老婆周晓亚:“如果我下午5点后没回来,就是出事了,你就去桥上把钱都扔到长江里!”

  虚惊一场。这天文强开完会早早回到了家。周晓亚在接受审查时说,长年在外面花天酒地的文强,一年难得回家住个十次八次,这一周却几乎天天回家,“但过了之后他又放松了。”只是他开始不断叮嘱老婆:“如果我出事了,你就去找黄代强。”黄代强是他在警方的心腹之一。

  但多行不义必自毙,第二只靴子最终还是落了下来。

  2009年8月7日凌晨1点过,北京,正在参加全国司法行政工作会的文强,所住的宾馆房门被敲开了。

  进来的包括市纪委和公安局的负责人,还有三位警察。他们对文强宣布:“文强,你被双规了。规矩你都知道,请你配合。”

  文强没有反抗,只问了一句“异地吗?”回答也很干脆:“不,回重庆。”

  1个小时后,重庆,一队警察包围了文强位于南岸区海棠晓月的家。

  2.文强的家,金碧辉煌,像一个暴发户的家。打开任何一个箱子或抽屉,几乎都能找到没有开封的红包、名表,最大一个红包,装着2万美元。从农家院的水池里,一次就起获价值600多万元的赃款赃物

  专案组民警多来自基层,他们奉命查封曾经是他们的副局长的家。

  “在门外,我们表明了身份。”警官告诉记者,他们知道文强的老婆周晓亚和儿子在家里,等了40多分钟,门终于开了。

  这40多分钟里发生了什么?

  后来查明:文强的老婆和儿子心急火燎地给文强打电话,没人接;发短信:外边来了好多警察,怎么办?当然也没有回音。

  周晓亚赶紧给自己的弟弟打电话。他的弟弟驱车赶来,看到楼下好多警车,掉头就跑,他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办——警方事后查明,周晓亚的弟弟忙着去把文强夫妇600多万元的赃款赃物沉到水池里。

  文强的家,复式、两层楼,300多平方米,南滨路上的“绝版江景房”。

  “出乎意料的豪华!”民警们用这样的话来描述他们进门后的第一感受。

  “进门就是一道象牙屏风!”后来查明,光客厅的水晶吊灯就值10多万元。玄关的格子里,摆着金银、水晶的工艺品,还有古玩。打开任何一个箱子或抽屉,几乎都能找到还没有开封的红包、名表,最大一个红包里,装着2万美元。

  储藏室有七八平方米,三壁都是柜子,柜子里,没有打开包装的名烟名酒成堆,“把这些东西搬到客厅固定取证,三个人搬了两个小时。”

  主卧室里的衣帽间,满满当当都是名牌衣物,简直像个商场。“虽然并不好看,但的确都是名牌。床头柜里,内衣内裤都是名牌。”参与当天行动的警官说。

  在两个书房里,同样找到不少红包和名表。“很有可能,文强随手一放,自己也不记得放在哪里了。”

  专案组的民警做梦也没想到,这位过去的领导,竟是这样的穷奢极欲,“花了很多钱装修,但品位不高,像一个暴发户的家,给人的感觉是没有文化、没有思想、没有人格力量。”

  后来,专案组又3次搜查文强的家。“到第三次,还搜出了不少奢侈品。”专案组民警告诉记者,8个警察花了8天时间,才将文家的财物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写满了20多页的清单,拉了三大车。”

  “在搜查过程中,周晓亚甚至问都不问文强的情况,只是搂着自家的小狗直喊‘幺儿’。”警察们说。在后来的审讯中,周晓亚也几乎不过问文强的情况。“很多年了,我几乎是守活寡。”周晓亚告诉警官,从2009年1月到8月案发,文强最多回了10次家。回来的时候也多半烂醉如泥,周晓亚从他的包里翻出避孕套和伟哥,还不时接到女人的骚扰电话,文强手机里也经常有女人发来的肉麻短信。“我只和这只狗好。”周晓亚对警察说,儿子甚至告诉她:“妈妈,我们就当爸爸死了。”

  8月8日,周晓亚开始接受审讯。当问到赃物的去向时,周晓亚双手一拍大腿,“唉,我弟弟也被我们害了。”她交待了转移资产到周泽新处的重大线索。事不宜迟,马上行动,抓获、审讯周泽新。周泽新交待:财物被转移到渝北区茨竹乡下。

  这就是那个“挖鱼塘藏巨款”的传说。8月11日,3辆警车、10余位民警赶到渝北茨竹,在周泽新远房亲戚农家院的水池里,起获两个旅行袋和一个周晓亚记录收钱、放水账目的账本。这个账本,对文强案的突破起了关键作用。

  打开旅行袋,里面是用塑料袋、封口胶严密包裹的财物,包括港币、欧元、美元等5种外币,总计价值人民币600多万元。还有一些金银首饰、手表等贵重物品。

  3.办案人员眼里的文强——“我感到他的身上有三种气很重:酒气,淫气,霸气。”“他除了上班,就是喝酒、进夜总会、嫖娼三部曲。”“他太贪,连他自己都说,送钱的太多了,确实记不住了。”

  2009年9月26日,市检察院决定逮捕文强。

  专案组一位成员听说文强狂妄、反侦查能力强。他告诉记者,第一次在羁押点见到文强时,两人并未交谈,相互对视,心理较量。当晚9点,他第一次和文强正面接触,感觉文强非常避讳涉黑问题。此外,文强喜欢讲过去,谈成绩,甚至谈到家庭和人生哲学;仍以领导自居,对审讯人员的话逐一进行点评,“你们下一步审我的方法,我一二三都数得出来”。

  专案组的民警,此前也只是在电视或报纸上见过文强。“从双规地点押送到监押地点,警车上的文强眯着眼(实际是通过盘算路程大致确定地点),双腿张开,靠在车上。”

  “我们告诉他,‘坐好’,‘坐规矩’!”参加押送的民警说,不能让他在气势上占上风。

  随着审讯逐步推进,在办案人员的眼前,呈现出一个别样的文强:

  “我感到他的身上有三种气很重:酒气,淫气,霸气。”

  “他除了上班,就是喝酒、进夜总会、嫖娼三部曲。”

  “甚至黑道的人都评价说‘文强再忙也不耽搁耍’。”

  “贪财霸道,谢才萍是兄弟媳妇,不送钱也要发脾气;同学聚会,觉得同学不给面子,也要找黑道的人威胁自己的同学。”

  办案人员问文强为什么要帮助王天伦摆平命案?文强的回答充满江湖气和匪气:“人要耿直,我收了钱,就要这么做。”谁送过钱?文强说:“送钱的太多了,不是我态度不老实,确实记不住了。”

  文强身为公安局副局长犯下强奸案,证据确凿,但他百般抵赖,后来他说:“觉得丢人,不想让儿子有个强奸犯爸爸。”

  文强的迷信令审讯人员吃惊。审讯中,文强经常懊悔:海棠晓月的房子是27-4号,到司法局任职是7月4号,这个“4”不好;仙女山别墅里“福兮祸兮”那块碑不吉利,福过完了,现在轮到祸了。为什么不是祸兮福兮?先祸后福多好。别人送我的断头佛摆在家里,不吉利。一位民警感慨地说:“他似乎什么都看到了,但就是不愿正视那张疏而不漏的法网!”

  市检察院一位检察官说,文强的态度经历了4个阶段,先是抵抗,再是以身体不适、记忆不清来“软抗”,接下来避重就轻谈问题,最后是基本如实交待问题。

  在大量证据面前,“文强在态度上被彻底拿下,像个泄了气的皮球,还说‘真羡慕你们,做个平平凡凡的人多好’。”

  随着侦查的深入,文强的种种令人目瞪口呆的恶行,一步步暴露出来。

  4.放跑杀人犯,放纵流氓经济。推杯换盏之间,一桩人命案被摆平,本已被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就这样逃脱打击,在文强的“黑伞”下重获“平安”,继续祸害社会

  2007年9月20日晚上,解放碑,生意火爆的蛇餐馆,来了一桌“贵客”。

  请客的主人——永红食品有限公司和重庆今普食品公司的老板王天伦,陪客的是市公安局刑警总队原副总队长黄代强。今天饭局的名义是宴请市刑警总队某主要领导。

  饭局开始十来分钟后,真正的嘉宾文强驾到。

  文强是从另一个饭局上过来的,在那里他已经喝了一些酒。

  推杯换盏间,文强、黄代强与王天伦很亲热。

  趁着酒意,文强开始训斥刑警总队那位领导:“这个总队长,想让你当你就当,不想让你当你就当不成!”

  当时,刑警总队的总队长空缺,这位领导正主持工作。这样的训斥,除了威胁还有什么?

  “饭后,文强又与这位总队领导单独说了10多分钟。”民警告诉记者,这顿饭局是为了一桩命案的处置。命案背后,涉及的是垄断市场、祸害人民的“流氓经济”。

  司法机关事后查明,1996年至2009年6月,王天伦以永红食品有限公司和今普食品公司为掩护,有组织地进行杀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和行贿犯罪等,垄断和非法控制了我市合川区、铜梁县等地生猪收购市场,以及九龙坡区、高新区、大渡口区的猪肉销售市场,非法获利近亿元。

  潘桂生是合川区双槐镇生猪经营户,因不屈从王天伦的强买强卖,王天伦团伙成员王东明(在逃)便指示杨玉华安排手下“教训”潘桂生,多次密谋后,2003年12月15日凌晨4时许,唐友彬、彭刚、王洪伟在合川区渭溪镇“来龙桥”附近将潘桂生杀死。

  一桩命案一拖就是3年多,其间死者家属多次实名举报,最终惊动了最高层,中央领导批示,公安部挂牌督办。2007年2月,警方对涉嫌故意伤害的王天伦团伙成员张应、王洪伟、唐玉亮、陈飞虎、刘光明刑事拘留,由负责打黑的刑警总队一支队着手侦查。

  王天伦急了,四处找人摆平。他首先找人请托基层办案民警,说情未果。

  接着他找到了劲力酒店老总李劲松,李劲松与时任刑警总队副总队长的黄代强关系密切。

  王天伦的目标是文强——摆平命案,要找“文老大”。王天伦一次就拿出50万元给李劲松,供其行贿。法院审理后认定,这50万元,文强得了20万元,黄代强得了10万元。

  怎么摆平?三人达成默契,由文强出面,给刑警总队主要领导打招呼,把这个案子转到黄代强分管的刑警三支队,接下来的事,由黄代强来操作。

  2007年9月20日晚上的饭局上,文强明确告诉刑警总队领导,“代强想上这个案子。”就这样,这桩命案转到黄代强分管的三支队。

  黄代强“上案子”后,居然在一支队办案人员已突破嫌疑人口供的情况下,第二天就直接把人给放了。命案直接策划人王东明闻风逃跑,至今未归案,也给后来王天伦案件的审理造成了很大困难。

  司法机关查明,其实文强早就知道王天伦的底细。2004年,大渡口私人屠宰与国营企业产生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矛盾的一方就是王天伦,在那时,负责处理的文强已经了解王天伦涉嫌垄断市场、非法控制行业等违法犯罪事实。2005年3月31日,市公安局《刑事情报信息》刊载“多家报纸同日对王天伦及其弟王东明组织10余名平头帮青年打伤铜梁县到高新区农贸市场销售猪肉的魏××进行报道”,文强还曾批示要“严查”。

  但就是对这样一个已完全浮出水面的黑社会老大的请托,文强却顶住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压力”,宴照赴、钱照收,帮助摆平了命案。在这把硕大的“黑伞”下,王天伦团伙继续大搞“流氓经济”,危害社会,“猪头帮”一时甚嚣尘上,强行在其非法控制的农贸市场销售“注水猪肉”,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他们还哄抬猪肉价格,严重扰乱了经济秩序。

  据了解,早在上世纪90年代,文强就曾用类似的“摆平”手法,多次使一些已“露头”的黑恶势力骨干分子外逃,证据链也随之消失。

  5.在文强的“黑伞”下,谢才萍的赌场安全了;在文强的“黑伞”下,岳宁、马当、王小军等的夜总会里卖淫、吸毒安全了。白宫、豪诚、云梦阁……成为令人恶心的“牛皮癣”,败坏了重庆的形象

  在文强的“黑伞”下,黄赌毒像脓疮一样在城市里生长。

  文强好赌。投其所好,有求于他的人,会故意输钱给他,金额动辄上万元。警方后来在调查中了解到赌客们对文强的评价:“他总是爱瞟别人的牌。打这样的牌,文强赢得认真,其他人‘输’得也认真。”

  文强好嫖。投其所好,有求于他的人,会为他找小姐,甚至强拉良家女子供其强奸。

  “亮点茶楼”是名声在外的一个卖淫场所,其最早的一个窝点,与文强从前的家仅隔一条马路。一位在那里被强迫卖淫的妇女走出魔窟后很惊讶:“轻轨都修好了呀。”多年前当她走进那里时,重庆的轻轨刚开始建设。司法机关后来认定,文强黑保护伞“三大金刚”之一的陈涛,曾经收受贿赂庇护“亮点茶楼”。警方多次出警,甚至异地调警,但由于内线的通风报信,每次都扑空。陈涛甚至还从“亮点”中带卖淫女出来供文强嫖宿。

  自己都好这一口,文强还怎么去查禁黄、赌、毒?

  文强专案组中,有一位民警来自开县。

  开县距离主城区数百公里,“但开县的赌客们都在说,谢才萍开的赌场安全,不会被查。”这位民警说,“谢才萍的赌场,因为文强才安全。”

  谢才萍是文强的弟媳妇。她先后开设23个流动赌场,几乎遍及主城各区。法庭经审理查明,以谢才萍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2000年以来,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20余人,通过多次、有组织地开设赌场、聚众赌博、非法拘禁、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毒、行贿等违法犯罪,非法聚敛钱财,从中获利200余万元。更有甚者,自恃有“黑伞”罩着的谢才萍,竟然指使手下殴打前来查禁的办案民警,再装进麻袋丢到荒郊野外。

  据了解,在一次公安局党委民主生活会上,因谢才萍到处开赌场,群众反映很强烈,文强遭到批评,文强感到大丢面子,一气之下放话“不认谢才萍”,还召开家庭会议“要开除谢才萍”。但是,后来文强夫妇感到与谢合作,也是一条生财之道,竟然到谢的场子放水收钱。

  2005年11月28日,当谢才萍的赌博窝点被查获后,文强即打电话给渝中区分局办案领导过问此案,其用意显而易见。办案人员顶住压力,对谢才萍团伙中的9名人员,呈报市公安局批准劳动教养。

  文强把负责案件审批的负责人喊到办公室,明确说:“不能批。”

  文强一句话,9名应当被劳动教养的违法行为人,就没有被劳教。经此事件,外界更广泛地知晓了“谢姐”的关系,“谢姐”的场子更“安全”了。

  在文强的保护伞下,同样“安全”的还有组织卖淫的夜总会。

  2005年1月,文强到白宫夜总会耍,其老板岳宁向文强诉苦说:“陈涛带队到‘白宫’搞治安检查,生意没法做了。”陈涛时任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一支队队长,负责查禁娱乐场所违法犯罪行为。文强答应了岳宁的请求,立即让市局指挥中心通知陈涛,“马上到‘白宫’来见我。”

  陈涛来了。“敬杯酒!”文强介绍陈涛与岳宁相互认识,陈涛自然“懂得起”,从此,“白宫”安宁了。

  岳宁当然也“懂得起”。这次“打招呼”,岳宁向文强送上5000美元。当晚,岳宁还为文强安排了两名“包房公主”陪睡。

  岳宁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经营的“白宫夜总会”,王小军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经营的“豪诚国际商务会所”,陈明亮、马当、雷德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经营的“云梦阁”俱乐部,均开在解放碑的几家豪华酒店里。卖淫、吸毒、赌博,这些本应成为重庆窗口的地方,藏污纳垢,成为令人恶心的牛皮癣,败坏了重庆的形象。

  据法院查明,帮助这些“黑老大”藏污纳垢的文强,也一次次笑纳了他们的“保护费”,共计近80万元。

  6.“派出所所长是老子的兵!”文强命令他向包房里的十几个坐台小姐逐一敬酒。每年春节和文强的生日,都是文家的“黄金”日子,社会上的“朋友”及其下属,纷纷赴宴或到文强的办公室“孝敬”

  2010年2月2日至7日,市五中院开庭审理文强案。

  庭审现场出现一幕:为一位派出所所长是否流泪,文强针对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头目马当先前的供述,为自己辩解了20多分钟。

  马当等人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在渝中区大世界酒店及“云梦阁”俱乐部,实施涉黄、赌、毒违法犯罪攫取暴利。

  2006年春节,文强在大世界酒店接受吃请,笑纳了马当奉上的1万元,当晚,还在云梦阁俱乐部接受了色情陪侍。

  吃了、喝了、拿了、玩了。马当趁文强高兴,向他告状:辖区内的派出所所长多次到俱乐部检查。文强当即打电话给这位所长:马上赶到云梦阁包房。

  这位所长已经回到家中,20分钟后赶到。

  “老子的兵,出警要3到5分钟赶到。你怎么现在才到?”文强破口大骂,要求这位所长给10几个坐台小姐逐一敬酒。

  这位所长因身体原因,本不能喝酒,在文强的淫威下,他不得不一次次端起酒杯。马当出具的书证说,那位派出所所长“当场掉泪”,而文强咬死说没有哭。

  哭与没哭其实与本案的量刑无大的关系,但却与重庆警方的尊严有关。不管那位派出所所长是否落泪,对于重庆警察队伍,这的确是一个既辛酸又屈辱的故事。

  文强为了更方便地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还在公安队伍不断培植自己的亲信。黄代强、赵利明、陈涛就曾把持了重庆公安刑警、治安、经侦、禁毒等多个要害岗位,最终形成一把“金字塔”式的大“黑伞”。而这几个曾风光无限的“金刚”,在窃居要位的过程中,也是花了大价钱的。“虽然私下我们以兄弟相称,但我深知文强是收钱才办事的人。”陈涛在供述中说。

  据检方查实,每年春节和文强的生日,都是文家的“黄金”日子,各个层面的大员或赴宴或到文强的办公室“孝敬”,几乎成了惯例。审讯中,文强自己也供述,送钱的人多了,他也不知道谁送了多少,但谁没有送,他倒记得清清楚楚。

  “这样的人受到提拔,直接影响了警风,影响了公安干警的战斗力。”在这场“打黑除恶”斗争中,全市有近400名警察受到处理。而受文强这把“黑伞”的影响,各种积案不断增加,近10年来,全市累计未破获的命案达到1447起。

  2009年以来,我市警方加大对暴力犯罪的打击力度,在全国首创跨区域集约攻坚破积案追逃犯联动战役,已经破获命案750起,抓获命案逃犯500余人,警风为之一振。

  7.文强夫妇名下有18处房产,根据相关机构近期作出的市值评估,市场价格达到3000多万元。一个普通家庭,拥有一套住房都不容易,而文强的很多房子,却连一夜都没住过,其贪腐程度令人发指

  文强一案中,引起外界高度关注的,还有文强及其家人名下的多处房产。

  文强究竟有多少套房产?这些房产究竟值多少钱?

  在办案人员出示的《文强涉案房屋明细表》中,载明了文强及其家人名下共有18处房产。这些房产既包括位于渝中、渝北、南岸、江北、沙坪坝、北部新区的多处楼盘,还有经媒体曝光后“名声远扬”的位于武隆仙女山的双子楼别墅。

  据办案人员介绍,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对其财产来源的认定,只能以其原始购入价计,实际支出为657万元,比如其自建的武隆仙女山别墅445平方米,文强实际支出153.86万元。

  “房产自然升值部分,并未纳入文强的资产总额中,这也反映了司法机关办案严谨、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该案审判人员说。

  但其实际拥有的资产远不止这些。根据相关机构近期作出的市值评估,文强及其家人名下房产的市场价格达3000万元以上。其位于仙女山的双子楼别墅,整个院落占地近20亩,一楼外墙由深色的名贵石材造成,二楼和三楼均有超大露台,正好眺望连绵起伏的远山。别墅栅栏内,名贵花木、亭台水榭一应俱全,俨然一处世外桃源。在别墅右前方的密林深处,甚至还有个在建的篮球场!而这里,还仅仅是文强的一处闲来度假之地。

  一个普通家庭,拥有一套住房都不容易,而文强的很多房子,却连一夜都没住过,其贪腐程度真是令人发指!

  8. 文强患有高血压,审讯计划按照文强的作息时间来制定。对《青绿山水图》的真伪,特别请国家权威部门重新鉴定。实事求是,程序正义,才能确保把每一个案子都办成铁案

  种种坊间传言,加之网络的疯狂传播,令文强案在引发外界高度关注的同时,也在一开始就蒙上了真假难辨的面纱。

  在此情况下,依法公平、公开、公正办案,对于侦查、起诉、审理等各个环节来说,尤为关键。“把打黑除恶的每一个案子都办成铁案”——这不仅意味着办案须缜密细致,也意味着要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权利,保证办案程序的合法正义。

  文强被羁押后,有关方面给其进行了全面的体检。他患有高血压,为此,检方的审讯计划,根据其身体状况,作了尽可能的调整。专案组一位成员透露,实际的审讯时间每天也就两三个小时。

  尽管曾身居政法部门要职,但文强对于被指控的职务犯罪的一些构成要件并不十分清楚,专案组特意送给他一套相关法律书籍。

  正是这种人道、人性化的审讯方式,让一开始拒不开口的文强渐渐开始正视自己的罪行。

  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基本前提。市检察院一位参与文强案的检察官说,检方在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了“不拔高不降低”的实事求是原则。例如在巨额财产的认定方面,考虑到嫌疑人确有记忆不清的时候,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往往按有利于嫌疑人的“就低不就高”原则认定。

  事实上,文强案的受贿金额认定,在侦查、起诉和审判三个阶段中一直在减少。而这恰恰是严格依法办案的表现。据文强案公诉人透露,公诉意见与警方的侦查终结意见相比,已减少了文强5笔共计200多万元的受贿金额认定。

  市五中院的一审判决,对检方指控的文强受贿数额,又依法作出了新的认定。检察机关指控文强的受贿数额为1625万余元,而法院经审理认定的受贿数额为1211万余元,对414万余元不予认定。不认定的数额由三部分组成,包括起诉指控文强收受赵利明价值364万余元的落款为张大千的《青绿山水图》、陈涛的40万元和罗某的10万元。

  其中,《青绿山水图》成为庭审的焦点之一。按照法律规定,检方委托价格认证中心相关文物专家进行鉴定和估值,专家做出“真迹”的结论,并给出了364万元的价格认定。在法庭上,控辩双方就其真伪与价值展开激辩,辩方请求法庭重新委托鉴定机构予以鉴定。鉴于字画鉴定的复杂性,法庭依法同意辩方请求,并委托国家文物局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对该画重新鉴定。4月14日,法庭专门就此开庭质证后认为,国家文物局是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其下设的文物鉴定委员会,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其画作为一般仿品的结论,应予采信。故对该画价值364万余元的指控不予认定。

  对此,文强夫妇、赵利明的辩护人均当庭对司法机关严谨公正、实事求是表示感谢。

  “虽然检方委托的鉴定机构也属权威机构和专家,但为了充分保护嫌疑人的权力,法庭依法做出更高一级鉴定的决定,这正是各司其职、依法办案、客观公正的具体体现。”公诉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文强案审判长认为,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各方去伪存真,依法办案,而且确保程序正义,这样审理出来的案子,经得起历史检验,才能办成铁案。

  9. 定性准确、量刑适当、罚当其罪。一旦触碰法律高压线,不管你位有多高,权有多重,都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

  文强被一审判处死刑。此判决是否罪罚相当、罚当其罪?

  文强案审判长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受贿数额是决定刑罚轻重的一个重要量刑情节,但并非唯一量刑情节。在对受贿犯罪分子量刑时,不仅要依据其受贿数额,而且还要根据其受贿情节、受贿行为给国家、社会和人民造成的危害后果等综合因素全面考虑。

  这位审判长说,就本案而言,文强以各种名义收受他人贿赂,严重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且受贿1211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文强身居司法机关要职,长期收受下属贿赂,为他人调动、职务晋升谋取利益,对重庆市公安队伍建设和司法机关的公信力造成极大损害,影响极其恶劣;文强肩负打击查处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职责,却在长期收受黑社会性质组织所送的财物后,不履行法定职责,包庇、纵容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致其得以发展壮大,长期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社会危害性极大,造成极其严重的社会影响,显然属于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对其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当其罪。

  “定性准确、量刑适当、质量很高。”听闻文强一审被判死刑的消息后,知名刑法专家赵长青教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用这12个字概括了他对文强案一审宣判结果的看法。赵长青认为,文强身居政法系统要职,执法犯法,利用手中的权力大肆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恶劣,光受贿这一项就可以判他死刑;另外,文强还犯有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3项罪名,不仅损害了被害人的利益,还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严重影响了老百姓对法治的信心,因此一审判他死刑,定性准确,量刑适当。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开诚表示,近年来查办的大案要案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受贿649万元,被判处死刑;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公安局原局长于丁为赌场提供庇护,受贿200余万元,被判处死刑;辽宁省鞍山市公安局内保分局原局长林福久受贿630万元,贪污71万元,被判处死刑。黄开诚副教授说,从检方指控和庭审所公开的情节看,文强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及所造成的严重后果,绝不亚于上述人等。

  “文强案是‘黑白勾结’的一起典型案例。”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刘湘廉认为,文强案深刻揭示出“保护伞”在黑恶势力的发展壮大中起着多么重要的作用。“如果‘打黑’仅打黑恶势力,而不深挖‘保护伞’,极有可能导致风声过后,黑恶势力死灰复燃,继续危害一方。”

  10. “一个人拿着人民授予的权力,却不把人民放在心上,让老百姓望而生畏,让黑恶势力可靠可亲,人民怎能饶恕得了你?”

  4月14日下午,文强在法庭内紧张地等待着宣判的来临。

  在同一时间,王天伦“涉黑团伙”的受害人潘桂生之子潘经理,手举一张齐人高的白纸,和母亲一道站在市五中院大门外,等待着宣判结果。白纸上写着“罪有应得、死有余辜”,下面还附有长长的一段话:“今天判处文强,是我们最大的愿望,也是对死去的父亲最好的宽慰……”

  仍是在同一时间,近百名群众聚集于此等候宣判结果。下午4时46分,法庭内传出消息——“文强一审被判死刑。”人群中爆出掌声、欢呼声,市民李先生将事先准备好的“罪有应得”的牌子高高举起:“一个分管刑侦的领导,故意让那么多刑案悬而不破;一个主管‘打黑’的公安局副局长,却在私下和黑社会头头勾肩搭背;一个本该为人民服务的公务员,却危害人民的利益。判他死刑,应该!”

  文强宣判结果很快被挂在了各大网站网页的醒目位置,引起网友广泛关注,纷纷发帖、留言。

  腾讯网友“航空假日”:拍双手称快!在重庆,看到了弘扬正气的力量!网友“阿依郎”发帖称:一个人拿着人民授予的权力,却不把人民放在心上,让老百姓望而生畏,让黑恶势力可靠可亲,人民怎能饶恕得了你?

  一位网友在自己的博客中这样写道:在这里我想到两句话,一是“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马克思)”,二是“司法的腐败,即使是局部的腐败,也是对正义源头活水的玷污(道格拉斯)”。文强案承载了重要的法治意义和太多的民生期盼。该案最终的公正判决,不仅体现了党和国家从严打击贪腐和“黑社会”保护伞的决心,甚至在国家法治建设的艰辛历程中,也是具有象征意义的历史事件。

  历史将铭记这场审判。在市五中院法庭的过道里有这样一幅字:人心如秤量谁轻谁重,民意如镜照孰贪孰廉。不管谁以身试法,不管他有多么位高权重,都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此案将警醒所有的公职人员,只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保证权力的正确运行。我们希望以此案为鉴,警钟长鸣! 来源: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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