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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市涨租陷入百慕大 律师:房东不能违约乱涨

发布时间:2010/7/20  浏览数: 599 次  浏览字体:[ ]
  

  当全国各地房屋租赁价格不断攀高现象从一线城市漫延至二三线城市的时候,达州各门市承租户也真切地感受到了其“高烧不退”的体温。然而,一方是房东想玩“撑杆跳”,一方是无计可施的承租户,门市租金是否真的陷入监管上的“百慕大”三角区?带着疑问,记者采访了多位业内人士,希望找到背后的答案。

涨租原因扑朔迷离


  据一位业内人士分析,达城近期门市租金暴涨有几个明显的特点,一个是急,二个是巧。暴涨是从最近几个月开始的,而今年5、6月份正是房地产新政调控的关键时期。

  昨日,张先生打进本报热线称,他在通川北路有两个门面,租给了某单位,今年涨了5000元房租,属于涨得很“温柔”的房东。他认为,达城的门市涨租有物价、房价、税费等因素,但人为的因素是不可忽视的。比如,一个原本值不了那么多钱的门市被多方炒作后变成天价,为了缩短回收周期,房东肯定要加租。还有,有的商户租来后转租又加比租金还高的转让费,这是没有道理的,因为这个门市本身就不属于转租人。而此后又是层层转让形成恶性循环,导致租金居高不下。不过,他认为,租金该不该涨最终还是由市场来决定的。而且,此前达城房租涨幅一直都较慢,今年各种因素一齐出现,房东们就趁机补涨。

监管进入“无人区”?


  既然租金上涨交由市场决定,那涨租幅度是否真的就是市场调控的价格?如果不是,又该由谁来监管?记者就此采访了几个市级相关部门。

  市物价局一位工作人员答复,关于门市租金多少是由市场调控的,至于涨多少由承租方和房东协商确定,物价部门无权干涉。

  市房产管理局答复,涨价属市场行为,目前该局对房屋租赁价格未作监控。

  房东将门市租赁过程中产生的税费转嫁至消费者有没有规定制约?市地税局某工作人员答复:门市在租赁中产生的如城建税、印花税、营业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在税收法律上只认房东,至于实际的承担者到底是谁,是房主与承租双方的问题,由他们自行协商解决。

  职能部门对达城暴涨的门市租金集体失语,涨租问题会不会上演新一幕“疯狂的绿豆”?很多被采访者依然保持乐观态度,他们认为,高涨的房租理性回归是必然的,有关部门承担起监管责任需一个过程,制度的建立完善也需等待。但有承租户指出,井喷的租金让商家不堪重负,希望政府将房租上涨问题列入考虑范围,及早制定出政策,确保双方利益。

律师解疑释惑


  昨日,本报记者连线四川天仁和律师事务所郑传富律师,就读者关心的几个问题进行了咨询。

  记者:请问合同期内门市租金上涨有无比例?

  郑律师:如果合同有约定,就按合同约定上涨,房东不按合同约定上涨,房东属于违约。

  读者:涨幅过高难以接受怎么办?

  郑律师:合同到期后,当事人可以续签租赁合同,租金可以由双方重新约定,如涨幅过高达不成协议, 则新的租赁合同就不成立。

  记者:如果房东要将本该他交的税费转嫁到承租人怎么办?

  郑律师:出租门市房,发生租金收益,作为房主是需交税的。在合同期内,在租金已有约定的情况下,房东将税费转嫁到承租人身上增加租金,如果承租人不同意,则属房东违约。来源:四川新闻网—达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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