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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原区委书记杀情妇被判死 辩护律师:将上诉

发布时间:2010/8/4  浏览数: 503 次  浏览字体:[ ]
  

  “原温州瓯海区委书记谢再兴杀害情妇案”昨天(8月3日)在杭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谢再兴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昨天下午,谢再兴的辩护律师田暐告诉早报记者,谢再兴将上诉。

  法院审理查明:谢再兴2000年在浙江三门县任职期间与邵颂乔结识,后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自此长期保持通奸关系。

  2006年3月,邵颂乔调至杭州工作。去年11月15日,在邵颂乔位于杭州西湖区世纪新城小区的住处,谢再兴与其发生争执。其间,谢采用捂嘴、扼颈等手段,致邵颂乔当场死亡。之后,谢再兴将邵颂乔的尸体肢解为四部分,抛入金丽温高速公路温州段梅岙大桥下的瓯江中。

  法院审理后认为,谢再兴在与邵颂乔因情感等问题引发争执的过程中,采用捂嘴、扼颈等手段致其死亡并分尸、抛尸,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谢再兴身为党员领导干部,长期包养情妇,发生矛盾后故意杀人,事后分尸、抛尸灭迹,犯罪手段凶残,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依法应予严惩。

  据此,杭州市中院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来源:东方早报   李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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