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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患者打止痛针后去世 家属向院方提35万赔偿

发布时间:2011/4/4  浏览数: 564 次  浏览字体:[ ]
  

  一针打下去后,病人的症状不但没好转,反而呼吸急促,最后抢救无效死亡。昨天下午5点,南通海门市的陆先生致电快报热线,反映他们正在遭遇的一起“医疗纠纷”,院方至今未给出具体说法,而对于家属方提出了35万元经济赔偿要求,院方也迟迟未予答复。记者致电该院副院长张建平,他表示院方正在调解此事,并立即挂断电话。

  老人打针后不治身亡

  据陆先生介绍,死者黄云高是其妻子的姨夫,南通海门市四甲镇村民,今年62岁。昨天凌晨4点,老人突然肚子疼,被亲属送往海门市第四人民医院急诊。主治医生给黄云高先后挂了一小一大两瓶药水。“我们也不清楚那是什么药,意外发生后副院长说那是消炎止痛药水。”500毫升药水输到三分之一时,老人反映病情仍没有好转,就询问医生是否能有效治疗,并表达转院的意愿,医生就说要改给老人注射一针止痛药。“当时问医生要打什么药,医生说是打强心针。”

  家属们看到医生填写的是一张红颜色的处方纸,并看到纸上明确写着需要登记病人身份证号等信息,但最后医生也没有询问和登记。

  陆先生称,一针打完,老人出现了呼吸困难的症状,经医生抢救5分钟后即宣布死亡。在抢救的过程中,老人的鼻孔中有血液流出。

  院方对死因未作解释

  陆先生反映,昨天上午7:25,老人宣告抢救无效死亡后,医院里就找不到接诊医生了。家属随后报警。下午3点多,医院副院长终于出面与家属面谈。

  家属从副院长处证实,医生给老人注射的是麻醉类止痛药强痛定。

  家属质问,“这种处方药在使用时需特别注意,而且注明了要登记具体信息,为什么医生没有告知和询问病人和家属?”副院长回应称,该药属于麻醉类药物,吸毒人员会对此种药品产生依赖性,为了防止吸毒人员注射,需登记用药人的身份证号进行核查。医生确定该病人不属于此类情况,因此不需登记病人身份证。对于使用前为何未告知家属,副院长未作解释。

  对老人死因,副院长只字未提。

  面谈搁浅

  对于如何处理此事,副院长询问家属如不进行司法鉴定,希望获得怎样的赔偿。家属则反问院方愿意给出的赔偿条件,副院长则没有给出具体答复。之后院方不再与家属直接面谈,而是由民警转达。

  “我们考虑到按照家乡习俗,想要给死者保留全尸,因此想走不尸检直接调解这条路。”陆先生称,家属方于是提出了35万元的赔偿条件,但院方没有任何回应。

  据了解,黄云高老人有一儿一女,儿子正从山西往南通赶,女儿一直在讨说法。至昨晚7点45分,由于一直得不到回应,情绪激动的死者女儿在医院采取过激行为,已被警方带离医院。见习记者 李晓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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