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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法人被指买3辆车赠住建局换得女儿工作----宿迁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1/4/14  浏览数: 402 次  浏览字体:[ ]
  
退休职工将铺盖搬到公司会议室。 
退休职工将铺盖搬到公司会议室。


 

这辆地产公司名下的高级越野车,正在被住建局使用。 
这辆地产公司名下的高级越野车,正在被住建局使用。

  退休职工们说,单位法人王宝鑫买了3辆车送给建水县住建局,换得王宝鑫女儿的工作。

  王宝鑫说,车是住建局买的,只是落在公司名下。“我有困难找上级,上级有困难我帮忙,这是‘互相支持’。”

  住建局副局长白仲俊说,该单位车辆指标已饱和,所以购买的3辆轿车只是将户头落在公司名下。不过,这位副局长随后致电记者推翻之前说法:车是企业购买的,住建局只是借用。

  俗话说:“拿人的手短”,如果是企业买车给住建局用,那这样的“互相支持”是否有点过于暧昧,如果车是住建局买的,落在企业名下,那真是个有“创意”的做法,既能对付上级对公车数量的限制,还能开着去干公务车不能干的事情,更能糊弄公众:这样的公车确实是一能多用!

  退了休的经理仍在管理公司,不但开着奥迪车,还将公司名下的3辆高档轿车让给主管部门建水县住建局使用。是行贿还是所谓的互相支持?近日,记者对建水县第二建筑公司(以下简称二建司)进行了采访。

  退休职工

  送车给住建局换得女儿工作

  从4月9日起,数十名退休、下岗、待岗职工将铺盖搬到公司会议室。会议室里,从1984年至1996年担任经理的何凡华接受了记者采访:“二建司下面有3个企业,分别是宏达公司、锦源矿粉厂和隔热材料厂。公司法人代表王宝鑫将集体资产变成公司资产,让这个曾经有100多名职工的老公司变成现在只有10余人在职的小企业,其余人员要么退休,要么待岗,每月只能拿几百元生活费。而他自己却开着奥迪车。”

  何凡华认为公司现有4方面问题。

  第一,王宝鑫2001年成立建水县宏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公司),按照公司章程,每3年就要开一次职工大会,但王宝鑫上台后从未召开过职工大会,因此职工们对于宏达公司的性质并不清楚,只知道由二建司控股。2006年,经过几次变更、剥离,宏达公司成了王宝鑫个人控股的公司。

  其次,王宝鑫于2009年退休,但这两年来仍一直当着二建司的经理和法人代表,还兼任隔热防水材料厂法人代表。

  第三,宏达公司成立后,曾先后购置了一辆价值约20万元的迈腾轿车、一辆价值约18万元的帕萨特轿车和一辆价值数十万元的三菱越野车。这些轿车全被王宝鑫送给建设局,其女儿随后从一个快要倒闭的厂子调到建设局工作。

  最后,当初建设局白副局长答应选出3名在职职工、3名待岗职工和3名退休职工与建设局工作组一起查账,但最后建设局却通知不让退休职工参加。

  股东

  转股协议书是假冒的

  上述4个问题中,王宝鑫将宏达公司变成个人控股公司一事,退休代表的怨言最大。他们向记者提供了多份材料显示,2000年12月25日,二建司法人代表王宝鑫和税与觉、李美华等6人签订一份出资协议,共同出资200万元成立宏达公司。其中,二建司出资140万元,税与觉等6人出资60万元,二建司用固定地产和流动资金出资,其他6人以现金出资。

  按照这个协议,宏达公司是二建司集体控股的一家股份制公司。但二建司办公室墙壁上挂的税务登记证显示,2008年,宏达公司已不再是集体控股的公司,王宝鑫通过与其他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其个人持股已经占到60%以上,成为公司大股东,二建司和宏达公司已无隶属关系。

  记者找到了将股权转让给王宝鑫的税与觉,他仍在二建司上班,对于股权转让一事,他讳莫如深,只说自己还持有股份。而同样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的李美华则说,她不记得自己将股权转过给王宝鑫,她也从来没有萌生过转让股权的想法。她也是最近才听说自己的股权“被转让”给王宝鑫。

  记者将有李美华签名的转让协议递给她看,她看后说道:签字很像是她的,但她不记得有这回事,她说这份协议签订的日期前后,她作为宏达公司的监事,签过很多字。李美华说,根据这个协议,王宝鑫用61200元购买了她的股权,而她实际持有的股权只有38800元,她也没有接到过王宝鑫的61200元现金。“这份股权转让协议完全是造假。”

  住建局

  车是单位买的 落在别人名下

  带着退休职工说的4个问题,记者找到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白仲俊。白副局长说,二建司正在改制阶段,退休、下岗和待岗职工曾多次上访。去年12月,建水县县委书记与县长都对此进行过批示,责令住建局依法依规办理。

  为此,住建局成立了二建司清产核资领导小组,他亲自任组长,成员是二建司的待岗与在职的6名代表,领导小组与大成会计事务所对王宝鑫在任期间的账目问题进行了调查,查完后就能发现王宝鑫是否将二建司的集体财产转移到宏达公司等问题。对于宏达公司,白副局长表示,该公司已和二建司无关,他们不会查。

  至于为何王宝鑫退休后仍担任二建司法人代表,白副局长表示,主要是因为公司正在改制,没有选出新经理,只能由其继续担任。而不让退休职工代表参与清产核资小组,主要是因为建设局召开党委会认为,退休职工已与企业分离,移交街道和社区管理,不具备当选职工代表的资格,不能参与查账。

  对于职工反映的王宝鑫向住建局“行贿”3辆车一事,白副局长承认车子确实在住建局,正被该局使用。他表示,按照相关规定,住建局车辆指标已经饱和,但因工作需要,住建局才自己出资,购买了3辆轿车,只是将户头落在宏达公司名下。他承认王宝鑫的女儿正在住建局检验科工作,但只不过是借调过来的,人事关系并不在住建局。记者要求查看3辆车的购销发票,白副局长表示需到财务调取,但因工作太忙,承诺事后向记者提供,便离开了办公室。

  王宝鑫

  骗了工商局 但不怕查账

  随后,记者找到王宝鑫,他说,2001年,二建司生存遇到困难,准备以地产开发带动建筑公司,希望能够良性发展。成立宏达公司时,他召开了职工大会。当时有44个职工到场,2人弃权,2人退出,剩下40人支持成立。当时需要二建司来控股这家公司,于是决定由二建司出一块土地折价140万元,剩下的40名职工每人出资1.5万元,凑够60万元,成立宏达公司。但出钱时职工只凑出34万元,就在他准备将这块土地划拨到宏达公司时,工商局便将宏达公司的营业执照办了下来。而拿到执照,他就没有继续划拨土地,也就是,对于成立宏达公司一事,二建司没有出钱。“换句话说,就是骗了工商,办了执照。”王宝鑫说。

  2006年,国家清理地产公司虚假注资的问题,王宝鑫就找朋友借款、贷款凑齐100余万元,虚拟了一份职工股权转让协议,并虚拟部分金额,凑够200万元注册资金账目,再次使用欺骗手段,过了清理这一关。王宝鑫说,也就是说,职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确实是假的。

  对于职工反映的,他中饱私囊的问题,王宝鑫说自己很坦荡,欢迎上级来查账。关于向住建局“行贿”车辆的问题,他表示,当时住建局领导找到他,说局里买车指标很困难,让他给予支持。而这些车是住建局出钱买的,只是将户头落在宏达公司。王宝鑫说:“我有困难找上级,上级有困难,我作为下级应该帮忙,这是‘互相支持’。我的座驾确实是奥迪车,但我手下包工头开的车都比我的好。”

  转折

  住建局改称车是公司的

  昨日下午5时许,建水县住建局白副局长给记者打来电话称:他已向局里财务部门进行核实,退休职工反映的3辆车并非住建局出资购买的,而是宏达公司出钱购买的,住建局只是借车来使用。

  吴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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