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难,多年来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5月4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关升英公布了20个逃避执行的案例,通过这些案例,披露了老赖逃避执行的各种歪招。
关升英介绍,为了对付“老赖”逃债的种种歪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我省将用一年的时间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大制裁力度。
欠债后就离婚
肥城市的王强因被徐军撞伤,将肇事司机徐军告上法院。2009年初,肥城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这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作出判决,判令徐军赔偿王强各项款项总计3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一年多过去了,徐强迟迟不履行法院判决。
2010年3月,王强无奈之下,向肥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肥城法院向徐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传唤徐军到庭。徐军说自己已经和妻子离婚,住房和门面房都给了前妻,自己没有能力履行赔偿义务。
法院调查发现,徐军和“前妻”于2010年1月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约定夫妻共同财产一套143平方米住房和门头房均归“前妻”所有,并办理了变更登记。离婚后,徐军名下一无所有了。
法院经研究认为,被执行人徐军所驾运输车辆在肇事时虽登记在他个人名下,但当时的经营收入归家庭共同所有,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理应由家庭成员共同承担。徐军与“前妻”在车祸后协议离婚,并将全部财产转移至“前妻”名下,存在逃避执行的嫌疑。因此,肥城市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裁定追加被执行人徐军的“前妻”为被执行人。
看到假离婚逃债被识破,在法律威慑下,徐军与王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一次性支付赔偿款三十万元整。
假诉讼真逃债
基于朋友关系,枣庄市市中区的马伟将130813元借给了颜中、陈成,并在颜中、陈成的船上打工。后来,因拖船突然爆炸,马伟不治死亡。马伟死后,其家属将颜中、陈成告上法庭,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颜中、陈成付给马伟家属死亡赔偿金240130.23元,偿还借款130813元及利息。
判决书生效后,颜中、陈成每次都说生活困难,无力赔偿。2007年9月法院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后,颜中、陈成仍然说因拖船爆炸损失巨大,没有还款能力。法官经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的确没有执行能力,此案就搁置了下来。
2009年3月26日,颜中、陈成因故获得了巨额赔偿款。有了执行能力,颜中、陈成理应积极赔偿马伟家属。也就在这时,一个名叫赵刚的人出现了。赵刚拿着一个借款人为颜中、陈成的50万元的借条,向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颜中、陈成还款。当日,双方调解结案,通过枣庄峄城区人民法院将41万元的赔偿款交给赵刚。
难道马伟亲属的赔偿要求又一次落空?执行法官调查发现,赵刚获得41万元款项后,又将这笔钱转账到颜中、陈成提供的账户上,颜中、陈成多次将这41万元支取。“这是典型的假诉讼真逃债。”执法法官发现这一秘密后,立即以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陈成于2009年10月29日被逮捕,颜中因下落不明被公安机关网上通缉。
迫于法律的威慑,2010年4月,陈成赔偿了马伟家属。陈成因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法院判决有罪,免予刑事处分。目前,颜中仍在被通缉。
公款私存逃债
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山东某集团公司被法院判决赔偿夏树53万余元。2009年7月19日法院判决后,山东某集团公司就是不还款,夏树于2010年2月申请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对山东某集团公司的3个账户进行查封,最终只查到66336元。执行法官没有放弃,对这3个账户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结果发现了端倪:在法院强制执行以前的3个月里,这3个账户分多次将236万元巨款存到一个叫吕花的个人账户上。执行法官经过了解,获悉吕花是该集团公司的财务人员。难道该集团公司3个月给财务人员发奖金236万?
执行法官经过细致的调查,认为山东某集团公司与本公司财务人员吕花没有真实交易,却将236万元巨款存入她的账户,明显违背常理。山东某集团公司也无法解释为何将236万元打给吕花。因此,此举显然是通过公款私存来逃债。于是,法院从吕花账户扣划553800元赔偿了夏树。
新闻发布会公布的20个逃避执行的案例中,除以上3个典型案例外,有的老赖长期外出躲债,难以查找真实下落;有的老赖通过转移财产逃避执行;有的老赖通过虚假协议转移财产规避执行;有的通过抽逃注册资金逃避执行;有的通过企业分立、改制、破产、抽逃注册资金的方式转移财产;还有的利用执行和解拖延时间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