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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刘姓男子性侵姐姐早餐店的女员工----宿迁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1/5/6  浏览数: 587 次  浏览字体:[ ]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刘姓男子性侵姐姐早餐店的女员工后,姐姐不但劝阻被害人报案,其妻子还指"这种事只要花钱处理就好",刘姓男子父母也放话称被害人心甘情愿,被害人因不甘受辱报警。台北地检署以强制性交等罪,将刘姓男子提起公诉。

  据报道,检方起诉书指出,被告刘姓男子的姐姐在新北市新店区开设早餐店,刘姓男子因觊觎店内一名女员工姿色,去年8月间的一个下午,拿店内遥控器打开铁门,进入早餐店,当时被害人刚洗完澡,只披着一条浴巾,被告见状抱起被害人到房内,性侵得逞,被害人因不断挣扎,背部、下体破皮,手腕多处扭伤。

  刘姓男子的姐姐事后知情,跑去告诉被害人,如果报警,刘姓男子怀孕4个月的妻子就会将肚子里的小孩拿掉。被害人一时心软,又担心报案后丢了工作,因而没报警。

  但被害人事后却听到刘姓男子的妻子表示,"反正这种事情只要花钱处理就好",刘姓男子的父母甚至对他人宣称,是被害人勾引刘姓男子、被害人是心甘情愿的等说法。被害人不甘受辱,报警处理。

  检方侦查后,根据被害人指述、医院验伤单等证据,将刘姓男子以伤害罪、强制性交等罪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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