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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富翁灭门案被告人张永东、程勇军、李武军、王博接受审判---宿迁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1/7/5  浏览数: 663 次  浏览字体:[ ]
  
千万富翁灭门案被告人张永东、程勇军、李武军、王博(从右至左)接受审判。 
千万富翁灭门案被告人张永东、程勇军、李武军、王博(从右至左)接受审判。

  昨日,铜川市耀州区“725”杀害千万富翁一家三口案一审公开宣判,当听到法官宣读死刑判决时,张永东低下头,面无表情;程勇军盯着远处,眼中含着泪水。广场上听审的群众说:“判他们死刑,算是对一家三口亡灵的告慰!”

  案件过程

  麻醉杀熟人 再入室杀其妻女

  试枪试药预谋杀人

  53岁的乔某和42岁的张永东原本是熟人,乔还委托张永东帮女儿在北京跑工作。但也就在交往中,张永东与乔产生了矛盾。他自感乔对其构成威胁,便产生了杀害乔某的念头。2010年6月底至7月初,张永东找到43岁的程勇军,谎称朋友想买枪防身,希望能给联系下生意,程勇军痛快地答应了。

  程勇军找到亲戚李武军,其表弟王博在广东打工,联系到了一把枪。当年7月12日,张、程、李3人来到东莞见到王博。王博联系的是仿“六四”手枪,且只配了两发子弹,这让张永东感到失望,但由于急着用枪,便花14000元买下了。

  7月15日,张永东返回铜川后,为了确认枪的威力,到野外进行了试射。而后,为保证作案万无一失,他通过网络邮购了“三唑仑”麻醉类药品。7月21日,张让程到西安取药,为了解药效和用量,他们曾多次在他人不知情时,使用该药进行试验。

  剃头刀杀死千万富翁

  所有准备完毕后,张永东接到乔某的电话。乔邀请张7月24日一起去北京,张觉得机会来了。7月23日下午,张永东联系程勇军,让其在耀州区南街购买了一把剃头刀,并购买了一瓶红酒,将“三唑仑”放入酒中。下午5时许,张永东将乔某约到新区某饭店,把放药的红酒给他喝,乔喝下一瓶酒后昏睡。

  张永东随即驾驶乔某的车拉着乔,在南街叫上程勇军。他们将车开到石瑶公路七号信箱转弯处,躺在车中的乔被程压住腿,张用剃头刀在其颈部连割数下,乔某曾试图反抗但未果。张、程二人杀人后,抛尸于坡下刺槐林中,并将乔某8000元现金盗走。两人驾车返回途中商议,决定将乔的妻女杀掉。

  张永东驾车来到耀州城区乔某家中,以熟人身份进入,程在外面等候“命令”。张永东以买烟为由,将乔女支出去买烟。趁乔妻不备持枪朝其头部射击。随后又用枪把、烟灰缸、钉锤等猛击乔妻头部,直至其不动了才罢手。随后,张将程叫至屋内,让其继续砸乔妻头,直至将其砸死。

  据了解,乔某被害前是一个洗煤厂的老板,做建筑、运输等生意已有20多年了,据说身家达到了千万。

  杀人后再将人吊起

  张、程二人清理现场后,对杀害乔女进行分工。张电话催乔女回家后,程用枪顶住其头部,张谎称与其母遭抢。就在乔女对张放松警惕时,张永东用在乔家找到的绳索,从身后套到乔女的头上,两人合力将其勒晕。后从乔家窃得金手链一条、香烟6条、茶叶一袋、现金4万余元。二人准备离开时见乔女还有气,又将其吊在卧室门框上,随后才逃离了现场。

  离开杀人现场后,两人换衣乘出租车去西安。而此时,乔家发生的事情,根本就没人知道。直至7月25日,一名村民在路旁发现乔某的尸体,乔家三口被杀的事情得以揭开。铜川警方立即展开调查,并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上网进行全国追逃。

  经评估,张、程二人所盗物品价值9660元,所窃现金48000余元。8月21日,民警前往内蒙古包头市,将嫌疑人张永东抓获。8月27日,程勇军返回铜川向警方自首,另两名嫌疑人也相继落网。

  庭审宣判

  听到判决 一主犯眼中含泪

  原告方索赔100余万元

  今年6月22日,该案在铜川市新区公开审理,庭审持续了整9个小时。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永东犯故意杀人、盗窃罪,被告人程勇军犯故意杀人、非法买卖枪支、盗窃罪,被告人李武军、王博犯非法买卖枪支罪。乔某的儿子作为原告方,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索赔各类损失100余万元。

  庭审过程中,张永东的辩护律师提出,张永东认罪态度好,应从轻处罚;程勇军的辩护律师辩称程有投案自首情节,悔罪态度好,应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张永东虽认罪态度好,但罪行极其严重,故不予从轻处罚;程勇军在共同杀人犯罪中,与张永东分工与作用不同,均属积极实施故意杀人主犯。其庭审时对杀人事实、情节翻供,不符合自首的成立条件。

  遇害者家属哭了

  昨日上午10时许,在铜川市最大的阳光广场,一大早就来了很多专门来听宣判的群众。当法官宣读判决结果时,现场显得格外安静。法院认为,张永东、程勇军故意杀人主观恶性极大,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遂作出一审判决:张永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合并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程勇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合并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

  李武军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王博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被告人张永东、程勇军赔偿附带民事原告人经济损失54378.5元。

  宣判之后,现场依旧很安静,只有遇害者家属的哭声。张永东听到宣判,终于低下了头,而程勇军盯着远处,从眼中能看到泪水。

  宣判结束后,被害人家属表示,保留上诉权利。

  本报记者 杜俊岭 文/图

  本报铜川记者站热线:0919-218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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