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浏览文章

北洼路物美超市保安队长周洋,被海淀法院以强制侮辱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发布时间:2011/8/17  浏览数: 570 次  浏览字体:[ ]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 北洼路物美超市保安队长周洋,因一女子偷喝超市饮料拒缴罚款,对其脱衣搜身并殴打。昨天,海淀法院以强制侮辱妇女罪判处周洋有期徒刑2年。

  2010年9月22日傍晚,女子杨某在超市内偷喝饮料,被带到超市保卫部,周洋强行翻看杨某书包,强迫其撩起上衣、褪下裤子检查,并持胶棍殴打杨某胸部、腿部,后经鉴定为轻微伤。5天后,周洋向警方自首。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洋以殴打、胁迫等手段侮辱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制侮辱妇女罪。鉴于被告人周洋在接到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能自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且在家属的帮助下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被害人也建议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因此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友情链接  
宿迁人才网 宿迁交管网 宿迁违章查询 网上宿迁 宿迁西楚网 宿迁房产网 宿迁中级人民法院 宿迁市公安局信息网
宿迁刑事辩护律师网 宿迁医疗事故律师网 宿迁离婚律师网 宿迁交通事故律师网 宿迁房地产律师网 宿迁法律顾问网 宿迁劳动争议律师网 宿迁知识产权律师网
宿迁律师网 宿迁保险理赔律师网 宿迁交通事故律师网 宿迁仲裁律师网 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中央电视台 江苏监狱网 法律图书馆
宿迁律师网 经济与法 今日说法 中国警察网 新闻1+1 中国法律信息网 中国普法网 庭审现场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