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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父亲称并不想翻案 勿把发动舆论用来维权

发布时间:2011/8/27  浏览数: 370 次  浏览字体:[ ]
  
药家所在小区,建于上世纪90年代末。
 药家所在小区,建于上世纪90年代末。

  药家鑫走后两个月,药家鑫案重回舆论中心。

  8月4日,药家鑫之父药庆卫诉受害者家属代理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副教授张显“侵犯名誉权”一案正式立案,将于9月13日到庭交换证据。

  有人说药家想翻案,有人叹息舆论绑架了司法。

  2011年8月25日,陕西西安,药家鑫的家中,药庆卫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药家是一个普通家庭,他不知道一审法院为什么会发问卷,也不明白父亲见不到儿子,媒体却能得到药家鑫在看守所里唱歌的视频,但他不想翻案,只想平静的生活,并希望“药家鑫案”再不要发生,更不要把发动舆论当成一种维权模式。

  “我究竟是穷人还是富人?好多人都来问过我。我跟他们说了:我就是个普通家庭。”

  中国青年报:药家鑫案审判前后,有舆论说药家“家境富裕”、“背景特殊”。8月初,央视记者柴静在节目中提到您2003年的月收入是2100多元。但8月24日,张显在微博里质疑:“2010年12月15日,您的邻居兼同事张定亮接受《今日说法》采访说:‘家庭收入主要还是靠药庆卫。2006年他在退下来之前争取到了副师级的待遇,一次性拿到了将近30万元,每个月还有将近6000元的退休工资。’都是央视,原来还说现状,而现在柴静却说过去。前后怎么差别这么大?”

  药庆卫:他们采访到张定亮,但张定亮并不熟悉我。我们八几年的时候在一块儿呆过,后来他病退到部队干休所了,我是属于转业走的。他说我“2006年退下来”,不是我的情况。我是2003年3月转业的,我可以给你看我的《转业证》,这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哪年转业的就是哪年转业的。

  张定亮说“2006年转业能拿30万”倒是对的,如果我是2006年走的话,就能拿30万,但我不是2006年(走的),我走得早。那会儿工资都不是很高,转业一次性给的(钱数)是按照当时的月工资乘以干了几年、合计多少个月,我那会儿一次性拿了19万多、不到20万元,他(说30万)这个数字是不对的。

  那会儿转业的工资,确实是2100多块钱一个月,证件上写得很清楚,这没什么好隐瞒的。

  中国青年报:您的代理律师兰和8月8日曾在微博里称,您家现在只靠您爱人一个月900多元的退休金生活;在柴静的节目里,也仅提到您在2003年时每个月有2100多元的收入,这令张显和不少网友质疑,上述言论是否在有意把您“包装”成穷人?

  药庆卫:兰和这个说法是不对的,不是“主要靠我爱人”。我爱人的退休工资确实是这么多,但我也有转业工资。

  现在我的工资,经过每年的增资和近几年部队涨工资,每个月能拿5000多元了,加上我爱人的900多元,就是这些,我也都告诉央视了。转业以后,2004年、2005年增资了多少钱,证件上记得很清楚,后来因为中间涨工资比较乱,2006年到2010年就没记了,但这是有档案可查的,如果需要,可以到我的原单位查档。

  我究竟是穷人还是富人?好多人都来问过我。我跟他们说了:我就是个普通家庭,不是说我穷得揭不开锅了,需要政府来给我低保的,不是这种情况;但也不是说我有多少存款。

  对于质疑,我只能拿国家给我的东西来证明,现在我不管说啥,他(指张显——记者注)都是质疑的。按说这个东西本身,对案件不应该有影响的,如果非要质疑,我就给你拿出来,拿我的证件说明问题。

  其实在一审的时候,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通过律师,让我去原单位开了说明材料,来说明我以前任过什么职、是个什么情况——包括我爱人退休前是什么岗位、什么情况,按说这个跟案子无关的,但既然法院要,我也回原单位开了,也都通过律师把材料递交给一审法院了。我不清楚这些材料(法院)是不是给张显看了,但我认为这些东西不是法院自己拿来、出于好奇看一看的。

  中国青年报:在张显的微博中,还曾质疑您有四处房产。

  药庆卫:我家只有这一处房子,一直住着。这个房子我给单位交了一部分钱,算我买的,但房产证还没拿到,目前也不知道怎么个落实法。

  “四处房产”这个东西,我在那次跟张显见面的时候,就跟他讲要把这个澄清。那时候他跟我说,他家有亲戚就在房产局,当时保卫处有人也在跟前(能证明)的。我说“那最好,你去查清一下我哪里还有房产,你可以在微博上曝。你就说哪个小区、几栋、几号是我的。”到现在也没有结果。

  “发问卷这点,我不可能事先(知道)的。如果有必要,这次打官司就可以请中院出来说明,谁征求过我的意见?谁通知过我?如果它(法院)当初问我的话,那我希望这个案子跟其他案子一样。”

  中国青年报:“药家鑫案”的庭审过程大家都很关注,其中有一些不合常规的地方,比如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发问卷征求量刑意见,有人猜测是否这是您找人安排的。

  药庆卫:我是从农村出来的,2003年转业以后跟政府、军队都没有关系了,我是东一家西一家(工作),如果说我安排,我的能量从哪里来?

  发问卷这点,我不可能事先(知道)的。如果有必要,这次打官司就可以请中院(指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记者注)出来说明,谁征求过我的意见?谁通知过我?咋可能我让它做问卷它就做问卷呢。如果它(法院)当初问我的话,那我希望这个案子跟其他案子一样,没那么多(与众不同),用法律条款去衡量,该判啥样判啥样。

  中国青年报:您去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质疑过,当时为什么要这么做吗?

  药庆卫:我去质疑那个没有用。我一直是相信它的,至于他们怎么做,那是法院的事情。我去质疑“为什么评审”没有道理,我也找不到不能评审的依据。

  中国青年报:您后来看见过问卷内容吗?有没有学生把它带出来?

  药庆卫:我没见过,庭审我也没去。学生带出来应该是不会的吧,我估计他们(法院)会收(走)的。

  中国青年报:公众的另一个疑惑是,一审法院给了张家25张旁听证,但给了大学生400张,比例非常不协调。

  药庆卫:协调不协调只能问法院了,我也不知道它在弄啥。法院怎么安排,不可能来征求我的意见,以我的身份,怎么能主宰法院和政府呢?

  张显在4月4日的微博里还说,“后来从省教委宣教科了解到参加旁听的4所大学是:西藏民族学院,陕西科技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和音乐学院。我说原来不就仅仅安排音乐学院吗,工作人员告诉我:音乐学院采纳了药家鑫父母的意见,认为仅仅安排音乐学院不好。”

  这些话我都手抄下来了,你可以看。其中那个告诉他音乐学院采纳了我们意见的“工作人员”是谁?请把他找出来,让这个“工作人员”站出来说明一下。跟张显打官司的时候,我会质疑他这个问题。如果我有那么大能量,为啥一审给我判死,二审也给我判死,如果我有那个能量咋可能是这个结果?

  中国青年报:李玫瑾教授在电视上提到“钢琴杀人说”,也令人震惊,公众由此怀疑药家是否找了“代言人”。

  药庆卫:李玫瑾的那个就更奇怪了。他(指张显)要是质疑我这个东西,那孔庆东教授说的有些话,我也觉得接受不了,那就是张显找了人吗?不能这么说。

  药家鑫这个案子已经被媒体炒起来了,到底谁来评论,我阻止不了,你也阻止不了。李玫瑾教授、孔庆东教授要评论这个案子,不是我能左右的。全国评论这个案子的有名的人太多了,每个人都站在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意见,不是我选择性的让谁去评论,我没有那么大能量。你可以去采访李玫瑾,问她知道我是啥人吗?

  舆论有那么多意见,很多都是对立的,不能说对你有利的就是“民意”,偏向我的就是“我找了人”,这说不通。

  如果我有钱、有权到能去北京找专家评论,我会先去赔偿张妙的家属,设法取得他们的原谅。

  中国青年报:公众对药家鑫在看守所里唱《传奇》的视频能流传出来也有疑问,从看守所里流传出嫌疑人的视频,这符合常理吗?

  药庆卫:其实我更质疑这个问题。比这个视频更早的时候,我记得是去年11月28日以后,就有视频出来了,就是药家鑫说“农村人特别难缠”的那个视频。我看见了,但是当时是在刑侦阶段,都在保密,我的律师都不能单独见药家鑫的,最少要有两个警察陪着,只能问些“好不好”、“缺点啥东西”之类的问题,那个视频是怎么传出来的?为啥媒体在刑侦阶段能采访到药家鑫?谁批准的?我至今也弄不清楚。

  “药家鑫做的事他必须承担,但我不希望这个事成为一种维权模式,不希望有别的父母再像我们一样。”

  中国青年报:您现在翻回头来看,怎么评价法院的判决?您认为公正吗?

  药庆卫:我不去评论这个,到现在我依然是相信政府、相信法律的。只要案子判了,判啥我都执行它,孩子给你送过去,就是相信你。只要法律的条款满足了,他做的事他就必须承担,这是没啥说的。

  前阵子有网友让我评价李昌奎案,我说我不会去评价的。不管是谁,我都不希望拿药家鑫案作为标杆,把其他的案子翻出来比较。政府有专门的职能机构,有专业的从业人员,都是有法律知识的,我去比较那干啥?

  我本人是学质量检测的,如果问我质检问题,我可以提点意见。但我不学法律,案子交给公检法机关后,就是他们根据法律来判了。

  中国青年报:有一种声音说,张显转载、发布的一些猜测性言论,影响到了药家鑫案的判决。您怎么看?

  药庆卫:我不具备专业知识,不好评判。但起码张显转载、散布的一些东西,给我和我爱人造成了伤害。我现在真的有种内外交困、众叛亲离的感觉,而且有口难辩。说我“弄权”、“军界蛀虫”这样的话,是要有证据的,我除了拿出国家发的证件外,没有其他的路可走了,如果这个再不信,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中国青年报:是什么原因促使您现在选择站出来,起诉张显的呢?您希望通过官司,达到什么样的效果呢?

  药庆卫:一方面,是希望这场官司能还我和我爱人正常的生活吧。他(指张显)在网上说我“干扰司法”、“贪污腐化”,其实真正了解我的人,传播这些没有用,但有多少人完全对我这块工作(了解)呢?现在出门,一些似识非识的人,会拿异样的眼光看我,找工作别人也不信任我,我不可能逢人就去解释。所以希望切断源头,不要再传播一些不符合实际的东西了。

  另一方面,说实话,这个官司输也好、赢也好,对我意义都不大。我不希望再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不希望这个事情成为一种维权模式。大家都来模仿,通过挑起舆论,来实现各自的目的。

  对一件事情,应该允许讨论和不同的声音,如果100%都是一样的声音,那是不正常的。如果能通过这个官司,让大家能反思一点东西,就可以了。

  还有,我也不希望别的父母再有像我们一样的遭遇。去年这个时候,我们就是普普通通的家庭,有孩子在上学,很平常、也很安逸的一种生活。但现在,我没想到自己成为了一个罪犯的家属,要遭遇人肉搜索这些东西,感觉真的很像“株连九族”。

  哪个家庭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去犯罪,去做一些违法的事情呢?事情发生以后,如果家属跟案子有关系,谁也不能推卸责任,但没有必要把孩子所有的亲属都贴上标签。

  像药家鑫的外公,都快80岁了,那段时间他也被人肉搜索出来,没法过正常的生活,他不该承担这些。

  中国青年报:您既然指出了不少张显在庭审前后转载、散布不实言论的例子,为什么现在才站出来澄清呢?一审、二审的时候,为什么没有及时回应?

  药庆卫:我承认,当时舆论压力太大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我还是一直希望能给人家创造一个好的和解氛围,毕竟我孩子有错在先。那个时候如果我出来,好像我想争啥理一样,那我不是置药家鑫于不顾、只为自己了吗?这个事做不出来的。

  中国青年报:也有一种声音说,您起诉张显侵犯名誉权是为了“翻案”。甚至还有网友列出了“翻案路线图”:“第一步:雇用发言人整合水军和部分媒体人,集中火力攻击张显,争夺话语权。第二步:指控张显传播不实言论煽动舆论干预司法。如果指控成功,就等于法院自己承认药案属舆论审判;然后再有‘墓’后高人顺势指责中国司法受舆论左右,对药家鑫案的审判存在程序不正义或违法等。”对这种说法,您怎么回应?

  药庆卫:我已经声明过了,我尊重法律,这个案子目前已经盖棺定论,我接受这个判决。现在说我想“翻案”,又有啥意义呢?现在就算翻案了,药家鑫能活吗?

  “我承认,司法腐败在我们国家是有的。但照张显的说法,法律案件非要按‘药家鑫案’的模式来办,才算光明吗?其他绝大多数案件不是‘药家鑫案’的模式,就一定都是不公正的吗?不能这么说。”

  中国青年报:回到“药家鑫案”上来,张显在他的微博中称,您当时的态度变化无常:一开始采取“不见面,不道歉,等法院”的坚决强硬态度,一审、二审都不出现,直到最高人民法院复核阶段时,才开始第一次见到张妙的家属王辉,要求谅解。是这样吗?

  药庆卫:不是这样。“不见面,不道歉,等法院”的话,我没有说过,应该是张显自己总结的。

  从药家鑫投案后到一审以前,我一直在找张妙的家属道歉,也通过我的律师跟对方不停地接触,希望赔偿对方,达成和解。一开始对方说赔100万,后来也在往下降。人命无价,我不能说100万就多了,“多少钱合适”的话,我不能说。我只能通过律师把我的情况跟张妙的家属说,我在筹钱,能筹到多少,有多大能力,如实告诉你。接受不接受,原谅不原谅,是家属的事,我没有权利强求人家原谅我,我也不可能这么做。

  一审前调解的时候,我的律师在法院(指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记者注)的安排下,和张妙的家属——她的丈夫王辉和父亲张平选谈过,那时王辉基本上口头接受了“赔偿30万加一部车”的条件。后来,王辉出去给张显打了个电话,打完电话回来说不同意,这次协议就没达成。一审以前,我也几次拿着加起来有30万的现金到中院去过,希望赔给张妙的家属,但那个时候舆论感觉是“谁调解谁腐败”,没人敢调解。

  死刑审核的时候,我也提交过调解申请,后来张显宣布不接受调解,最高院也就没有再做这个工作。

  6月4日,张显发了一条微博说:“这个案子是药家鑫犯了罪,杀了人,他父母道歉,与药家鑫案子本身有关系吗?能减轻药家鑫的罪行吗?没有关系,大家就别去理会他。有些人正想搅混水,把大家的注意力分散到药家鑫的父母身上来,大家要擦亮眼睛,不要上当,无关的事儿不要去理会。”

  我看了之后很困惑,张显是想让我们道歉,还是不想让我们道歉呢?我感觉我们好像无论怎么做都不对。

  中国青年报:针对您的这次起诉,张显回应说由于时间不允许,他转载的一些猜测性言论没有时间一一核实,您怎么评价张显的这一回应?

  药庆卫:有些东西,比如对案子的理论探讨,你可以摆事实、列法条;但你说我“干扰司法”、是“军队蛀虫”,这种给我定性的结论,起码要有一两条证据的,没有证据的“扣帽子”,我认为已经超出言论自由的范围了。

  即使是转载,我认为也不能不负责任。比如,对你有利的言论就转载,不利的就不转载,本身是一种不全面的信息引导。我开了微博后,网上也有一些骂张显的声音,我不是找不到这样的东西,但我有个原则,起码对骂他的我没有转载一条。

  另外,对一个人定性的言论,不是不可以转载,但如果不是自己核实的,就至少要指出明确的信息来源。而张显转载、散布的一些信息里,有的来源很模糊,比如“工作人员说”、“据媒体报道”等,是些让人找不着影的东西。

  中国青年报:本报采访过张显,请他回应“只有实体正义诉求,完全无视程序正义”的质疑。张显认为,对草根讲程序正义不符合国情,因为担心力量太单薄,没有话语权,发起舆论监督是他当时唯一的路。您怎么评价他的这一说法?

  药庆卫:他当时担心我干扰司法,但自始至终,我除了出来道歉以外,没有给哪个司法机关说过话。如果张显认为有,请拿出证据。

  张显说他是草根,我的能量比他大,但实情是,我转业之后没有固定单位,跟政府、军队也都没有关系,请问一个转业军人跟一个大学副教授,谁的地位更高呢?现在我可以说,如果张妙的家属这么做,我理解,也不会计较,因为他们有丧妻之痛、丧女之痛,但张显作为代理人,本应该更理性,为什么一定要对我说这些污言秽语,我不能理解。

  中国青年报: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您是张妙的家属,在当时担心力量悬殊、可能司法不公的情况下,您会怎么做呢?

  药庆卫:要替受害者家属争取最大的利益,可以把要求向法院提,如果我家达不到,是我自己能力的问题,双方可以商量分期支付,或是采取其他可以接受的方式。这些法律都是有程序的,我相信一个副教授不可能不懂。如果是我,我不会把案子中让自己不满意的东西,全都贴到网上去说,去煽动一些情绪。

  中国青年报:有关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的讨论,张显还提到,他认为“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不能分割,法律需要民众的基础,不是个别精英的独裁。在目前,公平正义的取得需要民众和媒体对司法的监督。”您同意他的这一意见吗?

  药庆卫:这话理论上没有错,我承认公正的司法需要外界监督。我也承认,司法腐败在我们国家是有的。但照张显的说法,案件非要按“药家鑫案”的模式来办,才算光明吗?其他绝大多数案件不是“药家鑫案”的模式,就一定都是不公正的吗?不能这么说。

  中国青年报:药家鑫已经为他的行为付出了代价,对他的教育,您也反思了很多。包括对他太过严格、沟通比较少、少了一些对责任、担当和对生命的珍视等教育。如果现在再给您一次机会,您会怎么教育他呢?

  药庆卫:其实,不发生这件事,谁也不会把以前的事翻腾出来,一件件去想。现在我每个环节都回想了一遍,觉得我还是应该多给他些鼓励的。他以前有思想包袱,说过“反正我咋做都不对”,其实他的有些事情,我心里是认可的,但一直不说。现在觉得我应该告诉他,让他多一点自信。

  法律上的东西,也给他讲过不少。我也曾经跟他说“等你长大了,独立了,我就不会那么管着你了。”他也一直表现挺好,我就没有考虑他的心理压力或是其他什么。直到听到他在庭审上说的话,我才知道我们父子俩沟通太少了。送走他以后,我也再没有跟他沟通的机会了。其实,有些事我一直想问问他,比如家鑫那天为什么会带着刀子,他做出(这个事情)的当时,是咋想的?现在没有机会了,永远成谜了。

  ……(沉默了近一分钟)

  药庆卫:感谢你没有问我那个问题。

  中国青年报:什么问题?

  药庆卫:就是回忆我儿子死前情景的问题。媒体找我问得最多的,是这个问题,我不愿一遍一遍地回忆……

  本报西安8月26日电 本报记者 王梦婕文并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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