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浏览文章

男子谭玉海诈骗同学、网友百余万,被市一中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

发布时间:2011/9/19  浏览数: 279 次  浏览字体:[ ]
  

  昨天记者获悉,男子谭玉海诈骗同学、网友百余万,被市一中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

  34岁的山东男子谭玉海,虽有大学文化但却将聪明用于行骗。据指控,2004年至2009年5月,谭玉海使用假名王维与小红(化名)相识,并以帮小红找工作、买房子、交社保基金、办理出国手续等为名,先后从小红的父亲手中骗走了81万余元。2009年5月至7月,谭玉海先后退还了8万余元。

  此外,谭玉海还诈骗6起,其中除有一人是他的同学外,其余5人均是他通过互联网认识的。谭玉海虚构人民警察、航空公司职员、科技公司职员等多种身份,以帮助同学到厦门大学读研究生,帮助网友购买电脑、读研究生及购买经济适用房为名共诈骗30万余元。法院认为,谭玉海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并判处他有期徒刑14年。

  友情链接  
宿迁人才网 宿迁交管网 宿迁违章查询 网上宿迁 宿迁西楚网 宿迁房产网 宿迁中级人民法院 宿迁市公安局信息网
宿迁刑事辩护律师网 宿迁医疗事故律师网 宿迁离婚律师网 宿迁交通事故律师网 宿迁房地产律师网 宿迁法律顾问网 宿迁劳动争议律师网 宿迁知识产权律师网
宿迁律师网 宿迁保险理赔律师网 宿迁交通事故律师网 宿迁仲裁律师网 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中央电视台 江苏监狱网 法律图书馆
宿迁律师网 经济与法 今日说法 中国警察网 新闻1+1 中国法律信息网 中国普法网 庭审现场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