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浏览文章

因产生幻觉,高中女生要求男同学拿刀捅死自己,衡阳石鼓区法院审理这起故意杀人案

发布时间:2011/10/6  浏览数: 309 次  浏览字体:[ ]
  

  因产生幻觉,高中女生要求男同学拿刀捅死自己。男同学没有拒绝,还准备应该女生的要求带其去学校。近日,衡阳石鼓区法院审理这起故意杀人案。

  黄某与刘某系衡阳市某中学同班同学。2011年4月,刘某产生幻觉,认为有人要陷害她,于是将此事告诉了黄某,并对黄某说“我反正要死了,还不如你捅死我”。

  4月17日凌晨,刘、黄两人相约入住衡阳市环城北路某宾馆房间。下午2时许,刘某要黄某买来一把单刃水果刀。三个小时后,刘某要求黄某用刀捅她。黄某遂持刀扎进刘某肚脐眼部位。

  事发后,刘某又要求黄某送她去学校。当二人走出宾馆门口处,刘某瘫倒在地,围观群众以为黄某系抢劫嫌疑人,拨打了110报警。期间,黄某因害怕而逃离现场。经鉴定,刘某的伤势为重伤,构成九级伤残。

  法院认为,黄某应刘某的要求,持刀企图杀害对方,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黄某犯罪情节较轻,犯罪后能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且犯罪时未满18周岁,其法定代理人能主动赔偿刘某经济损失,并取得了对方谅解。与此同时,刘某亦有过错。最后,法院判决黄某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

  记者全欣 通讯员李建辉 雷玲

  友情链接  
宿迁人才网 宿迁交管网 宿迁违章查询 网上宿迁 宿迁西楚网 宿迁房产网 宿迁中级人民法院 宿迁市公安局信息网
宿迁刑事辩护律师网 宿迁医疗事故律师网 宿迁离婚律师网 宿迁交通事故律师网 宿迁房地产律师网 宿迁法律顾问网 宿迁劳动争议律师网 宿迁知识产权律师网
宿迁律师网 宿迁保险理赔律师网 宿迁交通事故律师网 宿迁仲裁律师网 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中央电视台 江苏监狱网 法律图书馆
宿迁律师网 经济与法 今日说法 中国警察网 新闻1+1 中国法律信息网 中国普法网 庭审现场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