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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委和县政府:未经县委、县政府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对企业进行检查、收费

发布时间:2011/10/10  浏览数: 326 次  浏览字体:[ ]
  

  本报合肥10月9日电(记者钱伟)日前,记者在安徽省怀宁县一家酒店见到了一块“外引内联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牌”,牌子上“未经县委、县政府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对企业进行检查、收费”的字样甚是刺眼,“保护牌”落款是怀宁县委和县政府。

  县委、县政府为何要给企业挂上“保护牌”?本应依法进行的检查、收费,为何还要县委、县政府授权?怀宁县招商局局长高绍文告诉记者,为了促进地方招商引资,怀宁县从2007年开始确实给一些企业发放了“保护牌”。

  高绍文表示,近年来怀宁经济发展环境越来越好,行政环境也进一步优化,县委、县政府于今年1月15日下文取消了“保护牌”,可能还没有及时告知,所以个别企业仍然悬挂,相关部门将尽快收回“保护牌”。

  “县委、县政府发放‘保护牌’是为了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而法律规定的相关检查和收费则不在约束范围内。”高绍文坦言,在招商引资初期,确实存在相关部门找企业拉赞助、个别社会人员吃拿卡要等不利于企业发展的现象,发放“保护牌”对打造良好的招商环境,确实起到了作用。

  目前,虽然“保护牌”政策已经取消,但因为有的企业仍然挂牌,所以质疑依然存在。

  碰撞

  政府不应该搞特殊

  招商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用“保护牌”保护,其他企业就可以随便去检查收费?它们的权益谁来保障?政府不应该在搞特殊上花心思,而应该下力气打击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的各种行为。

  安徽怀宁县私营企业主李伟

  依法办事何需“保护”

  政府、企业都能依法办事,要“保护牌”何用?难道企业高挂“保护牌”,地方政府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如果政府职能不转变,投资环境不改变,“保护牌”发得越多,经济秩序越差。

  安徽合肥市公务员穆南

  企业更需用法律维权

  发放“保护牌”的行政行为,容易导致不公平竞争。建议地方政府多出台保护外来投资商合法权益的政策,明确规定禁止乱检查、乱收费的行为和应该保护的内容,用制度和法律来为企业维权。

  安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公共管理系主任周仁标

  要考虑当时实际情况

  当年发放“保护牌”,县里的初衷应该是促进招商引资,因为那时各种名目的检查、收费、摊派等等在许多地方比较常见,有了“保护牌”,企业能少受些干扰。现在软环境变好了,县里取消了这项政策,也是自然的。

  网友仲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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