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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东鑫船舶公司董事长、通州区政协委员秦建东因妨碍人民警察执行公务,被崇川公安分局行政拘留

发布时间:2011/10/16  浏览数: 406 次  浏览字体:[ ]
  

  昨天,快报刊发轧人后大喊我是人民代表一文,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记者从南通警方获悉,南通东鑫船舶公司董事长、通州区政协委员秦建东因妨碍人民警察执行公务,被崇川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七天,已于昨日凌晨送往南通市拘留所。

  前天上午8点31分,网友“sanchi”在南通濠滨论坛发帖称:当天早晨8点,一个中年人开着牌号为1N986的宝马经过通师二附幼儿园门口,车轮轧到了路人的脚。交警让他出示驾照并陪伤者去医院检查,这人不服处理而且态度蛮横,还嚷着“我是人民代表”,指着交警的鼻子说出“我记住你了”、“我可以再花一辆宝马的钱弄死你”等过激言语,激起过往群众的公愤。后有网友根据车牌号以及车内男子相貌,人肉搜索出该“宝马男”今年41岁,是南通东鑫船舶公司董事长、通州区政协委员秦建东。当天,南通警方也予以证实。

  据了解,秦建东驾车行驶的通师二附幼儿园路段属于高峰禁行路段,早晨7点至8点半禁止汽车通行,秦建东是违反禁令标志驶入该路段。当时,其驾车送小孩至通师二附幼儿园途经建设路时,该车右前轮碾轧了驾驶摩托车的范女士踩在路上的脚面。事发后,正在附近执勤的交警赶至现场处理。秦建东极不配合民警工作,出言不逊,激起了周边群众义愤。在此情况下,民警为缓解该段道路交通压力,指令秦建东向前行驶,停靠路边接受处理。数分钟后,原本停靠路边的秦建东驾车驶离现场,后被南通市区交巡警一大队民警在北濠桥南路口查控。一大队事故处理民警接警后,迅速赶至现场进行处置,要求秦建东带伤者到医院检查。

  有知情者透露, 伤者范女士来自如皋,在南通市区一家服装企业打工。经诊查,其受伤的脚并无大碍,有些许软组织挫伤,属于轻微伤。前天下午5时,秦建东和范女士已就事故赔偿达成协议,秦建东一次性赔偿补贴范女士1600元,并对其进行了道歉。快报记者 陈泓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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