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浏览文章

广东佛山市南海区一产妇,做了包括4次B超在内的9次产检,均未检出胎儿畸形

发布时间:2011/10/25  浏览数: 345 次  浏览字体:[ ]
  

  广东佛山市南海区一产妇,做了包括4次B超在内的9次产检,均未检出胎儿畸形,遂将医院告上法庭。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4日二审判决医院需承担20%的赔偿责任。

  2009年8月,佛山市南海区居民曾某发现自己怀孕,同年11月12日起,她开始在南海区妇幼保健院“建卡”进行常规的产前检查。至2010年4月12日生产为止,曾某一共在该保健院进行产前系统检查9次。但是直到她临产前,医院才最终确诊胎儿存在左脚缺如的严重畸形。此时,曾某和丈夫容某已经别无选择,7个小时后,孩子降生。

  夫妇俩认为医院存在过错,遂将南海区妇幼保健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合计73万余元。法院认为孩子的左脚缺如是自身发育所致,并非被告的过错直接导致;被告存在医疗过错行为,判决南海区妇幼保健院承担20%的赔偿责任,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合计11.8万元。一审宣判后,原告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审判长焦艳说,超声检查具有局限性,不能检查出所有的胎儿畸形。因此,法院酌定南海妇幼保健院承担20%的赔偿责任并无不当,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友情链接  
宿迁人才网 宿迁交管网 宿迁违章查询 网上宿迁 宿迁西楚网 宿迁房产网 宿迁中级人民法院 宿迁市公安局信息网
宿迁刑事辩护律师网 宿迁医疗事故律师网 宿迁离婚律师网 宿迁交通事故律师网 宿迁房地产律师网 宿迁法律顾问网 宿迁劳动争议律师网 宿迁知识产权律师网
宿迁律师网 宿迁保险理赔律师网 宿迁交通事故律师网 宿迁仲裁律师网 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中央电视台 江苏监狱网 法律图书馆
宿迁律师网 经济与法 今日说法 中国警察网 新闻1+1 中国法律信息网 中国普法网 庭审现场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