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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逃人员张某来到益阳市公安局投案自首,劝服者是益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长王立旺发送的27条短信

发布时间:2011/11/3  浏览数: 337 次  浏览字体:[ ]
  

  本报益阳讯昨日,在逃人员张某来到益阳市公安局投案自首。劝服张某投案的是益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长王立旺向其发送的27条短信。

  36岁的张某是海南省五指山市人,2009年至2010年,张先后在益阳市开办多家“空壳公司”,并利用这些公司从事买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活动,涉案价值达7000余万元。案发后,张某一直在逃。

  今年9月以来,王立旺找到身在深圳的张某哥哥,劝张某投案自首。经过面谈后,张某哥哥才承认他一直与张某以短信联系。王立旺随即给张某发出短信,“小张,我是经侦支队长,如果信得过我们的话,希望你能主动到公安机关将事情说清楚。逃亡不是办法,自首才是唯一的出路。”双方通过短信这种形式进行了近两个月的沟通,在收到王立旺的第27条短信后,张某在哥哥的陪同下来到益阳投案自首。通讯员刘奕芸 记者张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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