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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自首欲见亲属遭拒 警方称带回村怕遭围堵,律师表示,能否见老母亲,是警方人性化执法的体现

发布时间:2011/11/7  浏览数: 267 次  浏览字体:[ ]
  
谢汉华被当地派出所收押。郭晓燕/摄 
谢汉华被当地派出所收押。郭晓燕/摄

  ■新快报记者 郭晓燕

  律师表示,能否见老母亲,是警方人性化执法的体现

  谢汉华决定自首后,在与新快报记者见面后,其讲述的逃亡故事里,反复提到老母亲,表示母亲身体不好,担心见不到母亲最后一面。上周五,谢汉华被警方带 走,其想见老母亲的愿望却最终落空。广州从化市江埔镇派出所副书记陈业桓说,“坦白说,不太可能实现。当然这个必须由旗杆镇派出所来决定,我们需要做的就 是把他移交回旗杆派出所。”而律师则表示,这种情况下能否见老母亲,完全是警方人性化执法的一种体现。

  打工期间不觉参与制毒

  谢汉华,广州从化旗杆镇人。1983年,谢汉华第一次外出打工,在广州南方医院做建筑工,其间他认识了建筑队队长谢富和他的儿子谢庭初(音名)。休息时,谢汉华还经常上谢富家玩。谢汉华说,当时他对阿初的印象不错,“很实在的一个孩子”。

  他没有预料到,这个实在的孩子会在20年之后带他走上一条逃亡之路。

  1986年,谢汉华回到老家后,再没外出打工,只靠着种地、养猪、帮村民盖房维持生计。1988年,他第三个女儿出生,加上老母亲,一家五口的重担全落到了谢汉华的身上。“为了生活,只要不犯法的活我都去干。”谢汉华说。

  2003年6月,谢庭初找到谢汉华,希望他能在村里找个地方做添加剂,以此逃税。

  谢汉华说,家中当时正在建房,急需钱,而且基于对这个孩子的“了解”,他很落力地帮忙。很快就联系了西塘村村支书陈醒巢,最后,陈把家中20平方米的 偏房租给了谢庭初。除了谢庭初自己找来的两个“师傅”外,谢汉华和陈醒巢也在这个小房子里做起了杂工。“就是帮忙搬搬货,偶尔把一些黑色的水拿到机器里过 滤,那些水的味道挺臭的。”

  开始以为在抓偷税漏税

  10天后,谢庭初分给谢汉华4000元。谢汉华说,当时他又惊又喜,心里也有了怀疑。“我问了阿初几次,10天就能赚那么多钱不是干什么犯法的事吧?”

  “华叔你不要这么怕死啦!我不会难为你的,不犯法。”阿初的回答,让谢汉华更卖力地工作。

  直到2004年3月30日晚上,从化鳌头镇西塘村警方突查陈醒巢家。当时谢汉华和陈醒巢正在距离陈家30米的荔枝园里搬货。“警察来了,快走!”陈醒巢突然大叫。

  谢汉华匆匆转身看了一眼,有辆警车。谢汉华以为抓偷税漏税的来了,赶紧往树林跑去。

  夜幕降临,他摸黑回到家中,妻子告诉他警察已经来家里找过他了。他马上打阿初的电话,关机。

  谢汉华说,“当时就想去自首,可害怕被打,又害怕被冤枉‘做老板’(幕后老板)。”他固执地认为,一定要先找到谢庭初,只有找到他才能说清楚。

  报上看到自己是“毒犯”

  翌日一早,谢汉华连行李都没收拾,就匆匆赶到了谢富位于建设四马路的家。可是已经拆迁了,通过一些老街坊,谢汉华知道,原来的人被安置到白云区新市和天河东圃一带。

  他不敢回家,决定先在广州的侄女家中住下。近半年的时间,他每天在新市或东圃一带转悠,一边捡垃圾一边打听谢庭初的下落。直到当年9月2日的早上,他在报纸上看到了一则新闻——“广州从化鳌头镇村支书疯狂制造摇头丸”,上面居然有他的名字。

  他伸出手指,一个个字地点着读,“摇头丸”、“制毒”,这些字眼让他出了一身冷汗。最后他把报纸叠成四方形塞进裤袋,再用手按住,心里想的却是“家不能再回了”。他不知道的是,其实早在2004年6月,警方已经以“制造毒品”发出了通缉令。

  逃亡7年牵挂母亲身体

  在老家的时候,谢汉华为人热情,爱结交朋友,常邀来村里打工的外省人到家里玩。也正是当年结交下的朋友帮助了他的逃亡。他们有的介绍谢汉华到佛冈种 树,有的介绍他去广西割禾。可是这两份工作都没有工钱,最后谢汉华向工友要了100元坐车回到广州,他决定继续找谢庭初。最后就是来到吴天的农场。然而, 赚的钱仅仅够自己生活。

  他说,7年来,他没有往家寄过一分钱,没有见证儿女的婚姻,没有抱过可爱的孙子,好几个月才往家里打个电话,只关心母亲的身体是否还好,“母亲身体好我就心定了,如果她身体不舒服,我晚上根本睡不着。其他的我根本不敢考虑。”

  对于这样一个爸爸,小女儿阿欣(化名)抿着嘴说,“怨肯定有的。”

  但谢汉华始终坚持,一定要找到谢庭初。

  当地警方

  担心老人身体担心遭人围堵

  广州从化市江埔镇派出所副书记陈业桓针对此事表示,“坦白说,不太可能实现。当然这个必须由旗杆镇派出所来决定,我们需要做的就是把他移交回旗杆派出所。”

  陈业桓说,其中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一来,老人家已经93岁,如果看着儿子被警察带回去,老人的身体是否受得了;第二,警方把儿子带回村里,万一老人找来警察围住不让走,这又怎么办?”

  最终的结果如陈业桓所料。昨日下午,谢汉华的侄女阿红(化名)告诉新快报记者,“谢汉华已经被送进看守所了,所有家属都不能见,没有原因,只说是审查期间。”

  阿红有点自责,“自首可能太着急了,应该先问清楚自首的程序,打电话自首的地方也不是直管的派出所……”

  顾浩巍说,当天晚上他已经和旗杆派出所联系过,“他们说,现在见面已经不可能,没有理由,只撂下一句话:‘想见就办手续’,是律师会见手续。”

  律师说法

  是否能见,完全出于人情

  对于此次自首疑犯是否能与家属见面,律师顾浩巍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自首疑犯是否能见家人,这种完全是警方人性化执法的一种体现。

  当事人或当事人家属都可以在投案自首前,向公安机关提出要求。如果是通过110报案自首的,那么110也应该先与接警单位商量。作为一个律师,我当时 的分析是,这个人是投案自首的,不存在逃跑的担心,而且,他已经7年没有和93岁的老母亲见面,这种情况下完全应该同意他去和母亲见面的。事实上,在自首 前,当事人也可以先报案,再直接回家见家属,但是当时出于对警方的信任,所以打电话,先自首后见家人。

  谢汉华自首前约了记者和律师顾浩巍。据悉,谢汉华的侄女阿红,是从化某星级酒店的职员。顾浩巍每回到从化都是由阿红安排住宿,一来二去就成为了朋友。叔叔的事一直让她很担心,知道叔叔要自首却不知道该怎么办,她于是想到了顾浩巍。

  清网行动

  对主动举报、扭送犯罪嫌疑人、脱逃罪犯或提供其藏匿线索属实的有功人员,给予重奖,并予严格保密和保护。在逃犯罪嫌疑人于2011年12月31日前向 广东省各级司法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犯案事实的,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投案自首后,对可能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依法可办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等非羁押性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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