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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硬拉怀孕女友进行抢劫双双被捕

发布时间:2011/11/9  浏览数: 236 次  浏览字体:[ ]
  

  身处异乡,来自河南1990年出生的王某,每个月只靠当服务员挣的微薄工资维持生计,而这仅有的工资不仅要养活自己,更要照顾已怀有七个月身孕的女友郑某的生活。迫于生计,无奈之下王某萌生了抢劫的念头……

  今年3月29日,王某选来选去,将抢劫目标锁定为自己的单位,位于雁塔区的一家“客栈”。当晚,他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女友,女友一直好言相劝,不让王某去抢钱,可是,王某铁了心,要弄点钱。

  随即,王某出门购买抢劫所需“道具”,在木塔寨村的一家两元杂货铺,王某买了一把20厘米的刀、一顶黑色帽子、黑色口罩及一双白色手套。

  次日凌晨1时许,王某准备去抢钱,并让女友一起去帮自己。郑某并不愿意去,并劝男友不要去,但王某告诉其,家里已经彻底没钱了,必须去,于是硬拉着女友来到了客栈。

  王某到客栈打探看到,大厅有一保安和一收银员,王某便告诉女友,让其给保安谢某打电话,告诉谢某三楼办公室有人找,郑某按照王某吩咐打了电话,谢某接电话后乘电梯上了三楼。

  此时,王某戴上了事先准备好的一切“道具”,拿着刀径直走向了吧台。收银员问道:“先生,你住店吗?这里不能进……”王某并未言语,直接进入吧台,用刀在收银员面前晃了晃,恐吓逼其蹲在墙角后,王某立即抽开放有钱的抽屉,拿走里面的近6000元现金。在翻看了其他抽屉均无收获后起身离开。

  顺着客栈西边小吃街逃走后,王某打电话叫女友回家。在村口,王某将作案用的所有行头都扔在了垃圾桶里,并把女友给保安谢某打电话的卡随手扔地上。回家后,他交待女友把自己行窃时所穿衣服与鞋也扔到村南口马路对面的垃圾桶,并把自己所抢的钱分给女友100多。2011年3月31日,王某与女友郑某被双双抓获归案。雁塔检察院审查发现,王某2006年因犯抢劫罪被河南省台前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08年6月5日刑满释放。郑某怀孕七个月,被取保候审。雁塔检察院认为,二人抢劫罪名成立,并向法院提起公诉。并建议,对王某处以5至6年有期徒刑,对从犯郑某处以3年有期徒刑。

  本报记者张亮通讯员周佳实习生张永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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