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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公安局决定对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私庄煤矿法人代表梁永辉、矿长张四兴等4人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发布时间:2011/11/16  浏览数: 408 次  浏览字体:[ ]
  

  记者从云南省师宗县私庄煤矿“11·10”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抢险救援指挥部新闻中心了解到,15日,曲靖市公安局决定对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私庄煤矿法人代表梁永辉、矿长张四兴、安全副矿长戚谷明、技术副矿长孙石奎等4人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15日零时10分左右,搜救人员在私庄煤矿井下找到了第35名遇难矿工的遗体,目前仍有8人下落不明,搜救工作仍在紧张进行。

  曲靖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洪泽介绍,目前已初步查明,师宗县煤炭工业管理局副局长孙忠桥,大舍煤管所所长曹国俊,私庄煤矿驻矿监督员王小斌、常正江在对事故煤矿的监管工作中有严重失职,已涉嫌玩忽职守罪,检察机关于14日对上述四人进行立案侦查,并对孙忠桥、王小斌、常正江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对曹国俊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现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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