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浏览文章

亲戚之间大打出手,一人被刀刺身亡,北京一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叶启华无期徒刑

发布时间:2011/11/20  浏览数: 531 次  浏览字体:[ ]
  

  就为了一包烟,亲戚之间大打出手,一人被刀刺身亡。

  近日,北京一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叶启华无期徒刑。

  专门请他人抽烟气亲戚

  现年55岁的叶启华与26岁的被害人张某都来自四川泸州,张某还是叶启华大儿子的小舅子,两人一起在房山区打工,住在相邻的宿舍。

  据工友们称,叶、张二人平时说话就总是顶着,偶尔能骂起来,但没动过手。

  叶启华供述,2011年6月18日下午6点左右,他带着一盒玉溪烟到张某的宿舍,跟工友们一起聊天喝啤酒,并拿出烟来请大家抽。他称,因张某之前曾经有一次拿了包玉溪烟还不让他抽,这次他专门请了所有人,就是不请张某。

  目击工友们称,当时叶启华把烟往桌上一放,特意问张某,“我这有玉溪烟,你抽不抽?”

  随即,张某骂叶启华,叶启华也骂张某。“你再骂我就打死你。”张某说完,二人厮打起来。

  遭掐脖后持刀追扎亲戚

  叶启华供述,张某将他弄倒在宿舍门口,用手掐他脖子,掐得他喘不上气来。被别人拉开后,他就到张某的床头,从衣服下面找到张某平时削水果用的折叠刀,拿着刀就追了出去。

  工友们称,听到张某呼喊“叶启华,要不得”。工友赶到现场,将张某抬到良乡医院救治,叶启华离开现场后被传唤到派出所。

  经审理查明,叶启华持刀刺扎张某的左胸部一刀,张某因被刺击左胸部,伤及心脏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法院认为,本案是叶启华故意挑起事端,虽然之后张某掐叶启华脖子的行为确实过激,但张某主要是出于一时气愤,且二人被劝开后叶启华又找刀扎伤张某致死。因此法院认为不应认定张某在案件的起因上有责任,判决叶启华无期徒刑,赔偿被害人家属46万余元。

  友情链接  
宿迁人才网 宿迁交管网 宿迁违章查询 网上宿迁 宿迁西楚网 宿迁房产网 宿迁中级人民法院 宿迁市公安局信息网
宿迁刑事辩护律师网 宿迁医疗事故律师网 宿迁离婚律师网 宿迁交通事故律师网 宿迁房地产律师网 宿迁法律顾问网 宿迁劳动争议律师网 宿迁知识产权律师网
宿迁律师网 宿迁保险理赔律师网 宿迁交通事故律师网 宿迁仲裁律师网 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中央电视台 江苏监狱网 法律图书馆
宿迁律师网 经济与法 今日说法 中国警察网 新闻1+1 中国法律信息网 中国普法网 庭审现场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