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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
发表于:2011/6/2       在线聊天              来自:218.93.203.78
  我与丈夫婚后生有一女,女儿今年12岁。5年前,我们以女儿的名义买了一套学区房,并办理了产权证登记。而今,我与丈夫因感情不和准备离婚,但就该套房的处理产生争执。我认为女儿随我生活,房子自然应当归我,丈夫则认为女儿根本没有能力购房,房屋实际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一人一半。请问,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吗?
管理员回复: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房屋不动产实行的是登记主义原则,即房屋的产权以房产管理部门登记为准。你们夫妻出资以女儿的名义买房,意味着父母对女儿的赠与。赠与是赠与人把自己享有处分权的财物无偿地给予受赠人的行为。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成立。

   作为女儿监护人的你们不能随意处分女儿的这套房屋,除非为了女儿的利益。而你们离婚并不是为了女儿的利益,也就无权处分即分割该房产。你所持“女儿随自己生活,房子自然应当归自己”的说法也不对。你只能代表女儿对该房产行使管理权,而不能擅自处分该套房屋。需要注意的是:父母买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不能随意转让,除非是为了未成年人利益,如生有重大疾病,出国留学等,即便是为了孩子利益而出售或抵押房产,房产部门一般要求提供合法的证据。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先生:
发表于:2011/6/2       在线聊天              来自:218.93.203.78
我是一个农民工,今年50岁。虽然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可我跟现单位的劳动合同签了两年,还有一年才到期。最近单位突然通知我提前解除合同,理由是我已到了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所以原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了。单位还想留用我,只不过不再签合同了。我想问,那以后法定节假日加班,我还有加班费吗?
管理员回复: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单位仍然留用劳动者的,双方不属于劳动关系,应属劳务关系。单位应与劳动者明确劳务关系,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属于《合同法》调整范畴,关于法定假日加班费的问题,具体要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劳动者的法定退休年龄,避免签订超过劳动者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先生:
发表于:2011/6/2       在线聊天              来自:218.93.203.78
  我是2007年7月1日进入公司工作的,已经和公司签订了2次劳动合同,每次合同的期限为2年,第二次的合同将于今年的6月底到期。我还想在公司里继续干下去,由于我的工作业绩很不错,公司方面也决定继续和我续签一份2年期限的合同。可是我听说连续签订了2次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是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是这样吗?像我的情况能不能要求公司和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管理员回复: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只要劳动者不存在如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纪、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患病或者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换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等情形的话,劳动合同连续签订了2次后,劳动者是有权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不过由于《劳动合同法》是自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因此该法中规定的连续签订2次劳动合同的次数也应该从自2 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

  根据你的来信来看,你是2007年7月1日进入公司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20 08年1月1日后你和公司之间才签订过一次劳动合同,因此今年6月底到期后,若公司只愿意和你签订2年期限的合同的话,你是无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先生:
发表于:2011/6/2       在线聊天              来自:60.12.52.2
强奸罪没有证据怎么告 有事实情况 事情过去有40天了
管理员回复:

    你的情况我们已经电话联系,你只需要报案解决就可以了,建议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予以报案解决。相信法律会给你一个公正的判决。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女士:刘
发表于:2011/6/1       在线聊天              来自:221.225.97.77
我想问一下,打群架,主犯拿了钢筒打架,跑了,其他的人有一个拿搬手,一个拿木棒,其余人都没有拿东西,包括跑的人一共10个人,现在判其余9个人,最重的4出头年,其余的最轻的三年,中间都是两个月两个月降的,法官现在是判所有的人都持械了,我想问一下,后面的几个人,上诉,这样的情况一般情况下上诉,除了维持原判或减判以外,会不会重判???
管理员回复:

    刑法中有一条原则是上诉不加刑原则,也就是说只要是上诉的刑事案件,只会小于或等于一审法院的判决而不会增加其刑罚。从你所述的情况来看,由于是持械聚众斗殴,所以判刑会相对重一些,但可能是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所以法院作出了这样的判决。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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