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 言 列 表 |
先生:余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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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1/5/31 来自:119.6.96.48 |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一天晚上回家途中车碰到了下水道的井盖,车胎发生了创坏以及车轮鼓变形。保险公司是否该理赔。 |
管理员回复: 是否能够得到理赔主要取决于是否购买了该保险的险种,也就是车辆损失险,如果购买了你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予以理赔,如果没有购买,那么你可以向道路的维护方主张赔偿,因为车辆发生的损害是公路养护方出现问题造成的,所以你的请求可以得到主张。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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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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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1/5/30 来自:218.93.203.78 |
我与老公结婚10年后于今年2月份通过法院解除了婚姻关系。但在双方冷静加上亲友的劝说后,五一期间我们又复婚搬到一起居住。请问,我们这样复婚是不是还要办理什么手续? |
管理员回复: 复婚,是指离婚后的男女双方又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复婚登记和结婚登记是一样的,是国家对公民婚姻关系的成立进行审查和监督的重要措施。复婚也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其程序基本适用结婚登记程序。《婚姻法》第2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予以登记。”《婚姻登记办法》第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登记程序办理登记,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只有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夫妻关系才算合法确立,法律才予以保护和承认。因此,尽管你们决定复婚并已经恢复共同生活,但还应该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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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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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1/5/30 来自:218.93.203.78 |
我去年在市区租赁了一套房子。为了生活方便,我将房屋进行了装修,但未告诉房主张某。前不久,租赁期满,准备搬出。请问,对我装修投入的费用能要求房主承担吗? |
管理员回复: 你装修房屋未同房主约定,是擅自行为,故对添附的财产应先同张某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应该拆除。但显然如果全部拆除会很不经济,造成财产上的浪费,因此你可以就不能拆除的部分经张某同意折价归其所有。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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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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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1/5/30 来自:218.93.203.78 |
今年初,我父亲准备将自己所有的一处房产赠与亲戚王某,并口头告知了王某。王某知道后立即搬入该房,并以为我家办了不少事为由要求将房内物品也一并归他。我父亲知道后和他理论,不料王某对我父亲大吵大闹,致使我父亲血压升高,现在一直昏迷不醒。我们家现在商量想撤销赠与,可以吗? |
管理员回复: 你们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由于王某的行为造成你父亲昏迷,使其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这种情况下可以由你父亲的法定代理人撤销赠与。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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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士:韩菊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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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1/5/26 来自:114.239.141.48 |
我在上班期间受了伤 去宿迁鉴定以后是十级 我想问一下可以赔偿吗 想咨询一下可以赔多少 我在公司没有保险 |
管理员回复: 5级至10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主要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三大项:
1、 关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中国全国各地都是统一的赔偿标准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发给1—3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54321。
作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计发基数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具体的数字你可以结合自身情况计算一下。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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