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 言 列 表 |
女士:肖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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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1/4/13 来自:120.35.41.85 |
我公公在上班期间,老板说帮忙搬家摔断了腿,他非正式工,请问算工伤还是非工伤?如何定义,有赔偿标准吗?谢谢! |
管理员回复: 您的问题已经电话联系,故不再过多回复,从与你沟通来看,该案属于雇佣关系,可以据此诉讼解决。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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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孙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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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1/4/12 来自:112.20.207.37 |
姜律师你好!我是一名建造师,受聘宿迁市一家建筑公司,目前需要正常流动,公司在终止合同后,又不给办理转出手续,并非法扣留我建造师、安全证等相关证件,协商未果,请问应如何处理。 |
管理员回复: 您所述的情况属于普通的劳动纠纷案件,针对这样的案件,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解决,一般来说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得到解决,如果仍然无法维护自身权益可以与我们联系。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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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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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1/4/12 来自:218.93.203.78 |
我在一户家庭做保姆,工作内容包括接送雇主家的小孩上下学。一天,我在送孩子上学后回来的途中被一辆摩托车撞伤,根据交管部门的责任认定,摩托车司机对此次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但因为肇事者家境十分困难,无力承担我的医疗费,我想请问您,我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 |
管理员回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2条中规定,本法的适用范围排除了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的工作人员,以及农业劳动者、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所以,如果是雇主以个人名义雇佣您做保姆则不属于工伤范围,如果您与某家政公司形成劳动关系,则可属工伤范围。您应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家政公司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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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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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1/4/12 来自:218.93.203.78 |
我在2010年的时候在一家保险公司给车投了一份综合保险。半年前,我外出游玩,不慎车牌被盗,一时糊涂便违法低价购买了一套假套牌回家。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致路人李某伤残,损失10万余元。交警部门认定我负事故全部责任。但是,当我向保险公司提出保险索赔的时候,保险公司出具了拒赔通知书,理由是我套用了其他车牌。请问,我因车牌丢失而违法套牌,发生事故是否应该获得赔偿呢? |
管理员回复: 你应该获得赔偿。虽您套牌行为违法,但保险公司不能以此为理由不予赔偿。保险公司接受了保险金,签发了保单,保险合同已经成立,只要在保险期限内发生的事故,保险公司应该按照约定理赔。另外,你的行为不是盗牌,盗牌是将经交警部门核发有效车辆的牌照,复制到无牌照的车辆上使用,肇事后依据被复制有效牌照的车辆向保险公司索赔,而你根据自己投保的车辆、发动机号码等等请求理赔的,这与你在保险公司投保的标的一致。更何况你没有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套牌并不必然增加保险车辆的危险程度。
且保险法第18条规定:“对保险人免除责任的条款必须对投保人达到明确说明的程度,否则该免责条款不产生法律效力”。而保险公司与你的合同中,并没有说明套牌是否免除理赔责任,所以保险公司应该承担责任。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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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士: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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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1/4/11 来自:114.239.147.241 |
我帮人做了50万贷款,是以我的名义做的,他本人和他两个弟弟做担保人,中间还有担保公司,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农民,以打工为生,他本人还是国家公务员,他也是买通了关系,银行才给我这个普通农民的名义做了50万贷款,这50万我一分钱都没用,都是这个国家公务员用了,这些银行行长,担保人,担保公司都知道的,贷款马上就到期了,他却不想还,我要怎么办呢?如果他就不还,我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呢?我会因为这50万而受到法律制裁吗? |
管理员回复: 相对与银行来说,你与另外两名担保人及担保公司承担的是连带赔偿责任,所谓连带责任的其中一个含义就是银行可以起诉你们之中的任何一方或全部,你们中的任何一方有义务清偿所有的债权债务。如果银行起诉你们,那么你们是需要承担还款义务的,如果不能够予以还款,那么银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你确实没有财产,那么法院可以对你采取行政拘留十五天的措施。
另外,由于本案存在担保公司的特殊性,所以银行的还款义务会有担保公司来承担,在担保公司还款以后,该担保公司会起诉你与另外的两名担保人也是可以的。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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