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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先生
发表于:2011/3/8       在线聊天              来自:114.239.185.105
姜律师你好,我爱人在一家服装厂上班半年多,单位不给职工办理五险,问说三年以上才给办,于是我爱人辞职,没有提前一个月,单位就扣了1000元工资,请问我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吗,可以要求服装厂赔偿我爱人一个月工资吗?求告知,谢谢。
管理员回复: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你可以依法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申请,你的请求也会得到支持。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先生:
发表于:2011/3/8       在线聊天              来自:218.93.203.78
  我有一辆轿车,于2010年8月8日在一家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机动车辆综合保险,保险期限一年,保险金额30万元。三个月前,我在外游玩时,因车牌被盗,一时糊涂便违法低价购买了一套假车牌套牌回家。途中,由于交通事故造成路人刘某4级伤残,损失达16万余元。交警部门认定我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我提出保险索赔后,保险公司却出具了“拒赔通知书”,理由是我套用了其他车牌,虽然双方的保险合同没有明确约定但相关规定指出“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车辆没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属保险理赔的除外责任。请问,因车牌丢失而违法套牌,发生事故能否获得保险理赔?
管理员回复:

  虽然你套牌的行为违法,但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理由不能成立。一方面,你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公司接受并收取了保险金,签发了保险单,保险合同已经成立,只要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就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理赔。另一方面,套牌不能成为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套牌不同于一般的盗牌,盗牌是将经交警部门核发的有效车辆的牌照,复制到无牌照车辆上使用,肇事后依据被复制有效牌照的车辆向保险公司索赔,而你不是根据复制的有效牌照索赔,而是按照自己投保的车辆、车架号、发动机号请求理赔,这与你在保险公司的投保标的是一致的。更何况你并没有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且套牌并不必然增加保险车辆的危险程度。再一方面,套牌不能成为保险公司的免责理由。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对保险人免除责任的条款必须对投保人达到明确说明的程度,否则该免责条款不产生法律效力。”而保险公司与你的保险合同中,并没有就套牌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是否免除理赔责任予以说明、解释、约定,即你对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不知情,该免责条款也就不发生效力,保险公司自然应承担保险赔付责任。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你套牌的行为是违法的,一经查实将受到警告、罚款等相关处罚。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先生:
发表于:2011/3/8       在线聊天              来自:218.93.203.78
我所住的房子是在婚前由男方出首付购买的,房产证上是我爱人的名字,婚后由我们夫妻共同还贷,如果离婚房产该归谁?
管理员回复:

结婚登记以前,夫妻一方用婚前财产以个人名义按揭贷款购买房屋,并且已经取得产权证,结婚登记以后还贷或继续还贷的,其产权仍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购房人对其所购房屋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婚后双方共同还贷仅仅是在偿还银行的债务,属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了一方的个人债务,与房屋产权的归属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并不能改变按揭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的法律性质。因此,离婚时应将一方婚前购买的按揭房判归买房者所有,同时应当将夫妻共同偿还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的部分予以返还。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先生:
发表于:2011/3/8       在线聊天              来自:218.93.203.78
姜律师,我丈夫离家出走已经两年了,还带走了全部存款,我想和他离婚,该怎么办?
管理员回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据此,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先生:
发表于:2011/3/7       在线聊天              来自:218.93.249.30
姜律师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前一天晚上肇事司机于第2天早上到交警大队自首是否属于肇事逃逸。还有就是事故组应该在多少个工作日内将事故定性告知。谢谢!
管理员回复:

您的问题已经电话联系,不再多述。建议能够自首,这样会得到从轻处罚。另外,由于投保交强险,所以赔偿应该不是大问题。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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