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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 言 列 表
先生:
发表于:2011/2/3       在线聊天              来自:122.194.3.110
  前年,我与丈夫倪某协议离婚并办理离婚手续。我们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现住的一套90平方米的楼房归倪某所有,倪某按房价的一半付给我15万元,由我另行购房;该笔款应在房屋过户之日付清,付清款项后我搬出该房屋。房屋过户后,因倪某称暂时没有那么多钱给我,我就一直没有搬出。最近倪某拿出余款让我搬家,我提出,该房屋的价值已经涨到46万元了,必须再补我8万元,我才搬家,但倪某不同意。请问,离婚分房未及时付款,现在涨价应补偿吗?
管理员回复:

  你们在协议分割房产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因此,该房屋分割协议是有效的,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协议。在房屋过户后,虽然你没有搬出,但造成协议不能全面履行的原因是倪某没有按协议及时付款给你。因房屋涨价,倪某的违约行为造成了你不能购买原定同等条件房屋。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二条分别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据此,你以房屋涨价为由要求对方增补房价的要求,是有法律依据的。现在,你可以申请有关部门对该房屋重新进行价格评估,根据其增值情况,要求倪某在原约定15万元的基础上给你增加补偿。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先生:
发表于:2011/2/3       在线聊天              来自:122.194.3.110
  前不久,我家的电话费突然巨额增加,达到3800多元,是正常月份的50倍。在我向电信公司投诉后,电信公司通过调查发现,主要是连续几天拨打国外声讯台而产生的费用。经电信公司检查线路发现,户外通往我家的电话线接线口处螺丝被松开,并有被人加接电话线后又予剪断而留下的接头。电信公司人员说,我家的电话被人盗打了。我向公安机关报了案,但至今尚未破案。电信公司催我交费,称我可以在破案后向盗打我家电话的人追讨。但我认为,我家从来没有打过越洋电话,这笔超额话费是电信公司工作人员疏忽所致,我不应承担这笔话费。请问,被他人盗打而产生的电话费用,应该由谁埋单?
管理员回复:

  固定电话号码作为一种信息资源,虽然为特有的用户专用,但它依附于电信公司的电话线及传送设备而存在,从话机到电话传送设备之间,有较长的电话线路相连,这段线路是用户无法控制的,他人可以在这段线路上连接话机,盗用电话号码拨打电话。因此,如果根据电话号码所有权来确定话费风险的承担义务,于电信用户而言是显失公平的。而按照电信部门的规定,用户户外的电信线路,所有权属于电信公司,电信公司根据客户的申请,出租给客户使用,因此,电信线路的维护、管理、维修等工作,应当由电信公司承担。

  从你反映的情况看,由于是在你家户外的电话线路上发现了被他人盗打电话的痕迹,而这些线路属于电信公司所有和管理,所以,由此产生的话费,在公安机关未破获案件查明盗打电话人之前,理当由电信公司承担后果。电信公司承担该笔费用后,等公安机关破案后,可以向盗打电话的人进行追偿。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先生:
发表于:2011/2/3       在线聊天              来自:122.194.3.110
请问你们何时上班,我请你们打劳动维权官司
管理员回复:

我们会在八号上班,与全国的假期是一样的。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先生:王
发表于:2011/1/31       在线聊天              来自:114.239.221.121
你好管理员 向你咨询一下 甲和乙每人一半钱购买同一处房产 一家一半房产 但只能以甲名义购买 也就是说购买合同只能写甲的名字 请问乙应该和甲签订什么样的协议 才能保证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失
管理员回复:

遇到这样的问题,在生活中还是很常见的,对此您只需要将情况表述清楚写进合同就可以了,如果遇到纠纷可以凭借该合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先生:求助
发表于:2011/1/31       在线聊天              来自:121.14.162.80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债务问题,我2004年五月跟一个包工头老板在南方做钢构安装,有一次去四川干活,老板一共带了五个人过去,中途走了一个人,第二天我也要回来然后老板也就不干了,一起回来了,回来以后老板把来回路费和在四川所花的开销都算我头上,逼着我写下一张欠条,还有本来我们工钱我和老板口头约定比如一百一天,可是他一个月没几天活我不想和他干了,他最后只给我算五十一天,等于又欠了钱,最后我给他电悍机卖了,他又把电悍机算成钱,加上以前的逼着我签了六千元,是零八年签的,中间他来要过两次,我父母给了一千五,我想问下这样的欠条有法律保护吗,我可以通过什么样的法律途径来维护呢,我可以用法律途径去取消这样的债务吗,具体该怎么做
管理员回复:

您的问题,现在还没有产生,如果该债权人起诉向你索要欠款,你可以以债务不存在为理由予以抗辩。应该说该债务是不存在的。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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