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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
发表于:2011/1/2       在线聊天              来自:218.93.203.78
  前不久,我被一家公司临时雇用为其翻修单位围墙,工期为5天,按天计算工资。在施工过程中,我不小心被砸伤,花去医疗费一千多元。我听说因为工作原因受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就向该公司询问。但得到的答复是我跟该公司为雇用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所以我不能申请工伤。   请问,这一答复合法吗?我的损伤能申请工伤吗?
管理员回复:

  从你的描述看,你不能申请工伤。

  临时雇用关系是雇用人与受雇人约定,由受雇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报酬而发生的社会关系。你与该公司之间仅存在民事雇用关系,而不存在劳动关系或者事实劳动关系。你不是公司的正式职工,既不享受公司的福利待遇,也不与其他职工一样享受社会保险。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因此,你被临时雇用受到的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

  当然,你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尽管不能认定工伤,但对于雇用你的用人单位来说,并不意味着就此可以完全不承担责任。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先生:
发表于:2011/1/2       在线聊天              来自:218.93.203.78
  我亲戚在一家工厂当工人,厂子里包吃包住。有一天我亲戚下班吃完饭回宿舍,发现没带钥匙,就想从二楼阳台爬进去。结果一不小心,他从阳台上摔了下来,现在还昏迷着。我们问厂方怎么处理这事,厂方说是我亲戚自己爬楼摔的,错在伤者本人,和厂里没关系。   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向厂方索赔吗?
管理员回复:

  从你介绍的情况看,你亲戚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预见其实施爬楼这种行为的危险性,又因其疏忽大意,造成损害后果,故其应承担该事故的主要责任。同时,你亲戚作为厂方的员工,居住在该厂提供的员工宿舍,厂方应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如果你们能举证证明厂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就可要求厂方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先生:
发表于:2011/1/1       在线聊天              来自:114.239.231.206
律师你好,对方把财产藏匿起来没有办法,强制执行一年可以拘留多少次,每次拘留多长时间?
管理员回复:

从实践中来看,对人身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每年只能采取一次,每次最长十五天时间。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先生:承诺
发表于:2010/12/31       在线聊天              来自:114.239.140.198
律师你好,强制执行,一年可以执行几次啊?对方把财产转移到别人名下,执行庭会去调查吗?
管理员回复:

    执行次数没有具体规定,申请人申请执行,需要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否则法院一般不会主动执行。在实践中是存在非法转移财产的情况的,如果您有证据证明其确实非法转移,那么你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但这在实践操作中会很难,作为补救途径,一般来说申请人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也就是说在被执行人转移财产前将财产予以控制。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女士:周秀梅
发表于:2010/12/31       在线聊天              来自:58.216.136.114
姜律师您好:还是那件关于小男孩溺水的事。已经到了法院,我是第一被告,村委是第二被告。现在还没有协商,村委也请了律师。他们要求的金额是35万(应该用不了这么多钱)。他们这样我也理解,只是我确实那不出来钱。现在我想问:协商成功的话 我出1万。要是他们不同意,正式开庭,您认为我要出多少钱呢?请回复。
管理员回复:

    由于我们没有看到对方起诉的相关材料,所以不好给与明确数字答复,但根据以前你以前所述来看,由于您是无偿照看该子女,所以是不需要给付赔偿的。准确的赔偿主体应该是村委会。当然如果你自愿给付也是可以的,具体数字你可以根据承受能力来定。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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