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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
发表于:2010/11/25       在线聊天              来自:61.147.251.237
饭店老板差我们工资钱,她口头承诺说到时间不给钱可以拿店里面的东西抵工资,现在时间到了我能否去开店门拿东西呢? 我没有钥匙但是可以打开,请问现在我能否开门拿东西?
管理员回复:   这样的口头约定是没有法律作用的,您也不可以私自取东西,否则您会触及法律。我们建议您能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他们会依法维护您的权益,如果仍然获得工资,可以与我们律师联系。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先生:
发表于:2010/11/25       在线聊天              来自:218.93.203.78
  我于1984年(18岁)起在某农机制造厂工作。2000年因工厂不景气停薪留职到外地打工,一去就是8年。2009年春节,我回到家乡,得知制造厂已在2006年底被当地一家股份公司兼并,原工厂人员全部被接收并与新公司建立了新的劳动合同。我找到新公司,要求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但该公司领导告诉我该厂在2007年1月连续登了三天的报纸,要求原厂职工限期在2007年3月30日之前到新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逾期后果自负。因此,该公司现在没有理由接收我。请问,新公司有理由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吗?
管理员回复:

  你与原来曾经工作的某农机制造厂之间存在劳动合同,该厂被新公司兼并后,按此次兼并的要求你自然可以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成为新公司的职工。但是由于你不知道这一情况,新公司以已经在报上公告而你不按时回来为由,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是不合理的。你们双方争议的关键是新公司的这一通知是否具有法律上的效力。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对重要事项的通知方式可知,对于重要事项的通知方式,应当是在通过直接通知、邮寄通知无法通知到,也就是在被通知的当事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才可以适用这种公告通知的方式。而从你反映的情况看,接受你们厂的新公司并没有采用直接通知和邮寄通知的方式,不属于无法通知的情形,因而该通知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你仍然有权利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你与新公司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先生:余细金
发表于:2010/11/24       在线聊天              来自:221.224.59.154
宿迁今年工伤平均工资怎么算
管理员回复:

   我们宿迁工资平均标准为31667元每年,每天为86..7元。我们的咨询平台不是在线平台,所以每次的留言均在第二天才能得到回复。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女士:魏女士
发表于:2010/11/24       在线聊天              来自:110.166.53.116
姜侓师你好;我母亲在10月19日出了车祸,右大腿跟部受伤换了根假骨,车祸肇事司机全责,我母亲无责,所以在医院治疗的药费他全成但了。现在我母亲已经出院了,但是生活还不能自理还需要人照顾,我母亲以76岁了,不知道什么时侯才能康复,我很难过,难过的是肇事司机什么也不愿承担了,我们经济状况不是很好,我不知道怎样来解决这个问题。非常希望你能帮帮我,拜托了。
管理员回复:    交通事故发生后,作为全责的司机一方来说,承担医疗费是应该的。当然。对于其他费用诸如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精神损害赔偿、尤其是伤残赔偿金也是应该给付的,如果该车辆投保了相关保险,您可以以保险公司与司机一并作为被告要求给付。您的主张会得到支持,如果对法律不是很了解,可以和律师联系,以便问题得到早日解决。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先生:
发表于:2010/11/24       在线聊天              来自:222.45.112.61
你好,我父亲在工厂上班被机器压断了三根手指,目前在医院。请问我们该如何向工厂索赔?谢谢
管理员回复:    您首先应该向劳动部门提出要求工伤认定的申请,在被认定工伤后,可以依法评定伤残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给付相关赔偿金。工伤案件在诉讼中汇相对繁琐,所以如果用人单位如果能够积极调解,你们也可以选择调解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当然,如果双方差距较大就没有必要解决了,因为诉讼同样可以达到维权的目的,只是时间会久一点。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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