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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赵亮亮
发表于:2010/7/18       在线聊天              来自:124.134.235.83
咨询关于离婚这方面的信息
管理员回复:

如果需要咨询,请您将问题表述清楚,我们会予以及时回复的。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女士:美美
发表于:2010/7/18       在线聊天              来自:114.239.238.190
姜律师您好,我有个亲戚54岁不幸去世,他在正规公司上班的,五险一金齐全等社保手续齐全。请问养老金这块能不能把属于自己工资的部分提出来?可以的话手续怎么办?还有公积金等其他账户的钱怎么办呢?请姜律师明示
管理员回复: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印发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办法》(劳办发[1997]116号)规定,职工在职死亡或者离退休后死亡,其个人帐户可以继承。具体为:  
    (1)职工在职期间死亡的,其继承额为其死亡时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  
    (2)离退休人员死亡的,继承额按如下公式计算:  
    继承额=离退休人员死亡时个人帐户余额×离退休时个人帐户中个人缴费本息占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的比例。  
    继承额一次性支付给死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法定继承人。个人帐户的其余部分,并入社会统筹基金。

    具体办理手续很复杂,其直系亲属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到本地劳动部门办理。

     关于公积金:职工去世或被宣告死亡,一般情况下由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凭公安机关开具的职工户口注销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职工的关系证明或经公证部门公证的遗嘱等材料,提取职工账户内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

      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先生:
发表于:2010/7/18       在线聊天              来自:218.93.203.78
  姜律师,2009年8月10日,我在工作过程中扎伤右手,后住院治疗一个多月,花费医药费好几千元。我所在的公司说已经为我向劳动部门申请了工伤认定,只有等工伤认定后才能为我报销相关的医药费。但是,单位向劳动部门交申请工伤保险所需的资料已经半年多了,到现在劳动部门还没有答复。我家里最近急需钱用,因此我心里非常着急。   请问,劳动部门在接到申请工伤资料多长时间能作出答复?
管理员回复: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因此,当地劳动部门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工伤认定,你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诉。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先生:
发表于:2010/7/18       在线聊天              来自:218.93.203.78
  我新买了一部手机,该手机是“概念机”,保修期一年。使用一个月后,手机出现故障,经过两次修理后仍不能正常使用。我找商家理论,想退货。但商家却说,市场上没有这种型号的手机了,只能调换其他型号手机,不能给我退货。   请问,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退货?
管理员回复: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间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因此,手机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你可以要求退货。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女士:沃小姐
发表于:2010/7/18       在线聊天              来自:120.195.63.68
姜律师您好!我有一个问题想咨询一下,就是我和我的对象因为感情极度的不合,准备离婚,唯一的就是他和我结婚的时候不和我去拿结婚证,因为我的相信之下,我当时允许他以后去民政补办结婚手继,可他一直推拖在外不愿意回家跟我交流,才导现在的情况,我想知道,我现在和他没有结婚证,所有亲戚朋友都知道我已结婚的情况之下,我们还算是法律上的合法夫妻吗?另外我跟他要离婚的话,对于我的自身的利益该怎么维护呢?
管理员回复:

结婚,法律上称为婚姻成立。是指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及其他责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年轻男女只是在家里举行了结婚仪式却没有到民政部门领取结婚证。此种情况虽然很多,但其在法律上却不是夫妻。在双方不合时,可以自行离开,当然也不存在离婚的问题,也许你很是不解:在一起生活那么久了,别人都知道是夫妻怎么还不是夫妻?但法律就是这么规定,因为你们还没有结婚。

此时你们面临的问题只是同居期间的孩子抚养或财产分割的问题。当然这是另外的话题,与是否离婚无关。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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