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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木子
发表于:2010/7/17       在线聊天              来自:114.239.20.62
律师你好!请问二胎孩子不交罚款就不给上户口吗?也不能参加新农合吗
管理员回复:

只要是我国公民就享有一定的权利,上户口当然也不例外。计生部门以不交罚款便不给上户口是完全错误的。上户口是派出所等部门的职责,而不是计生部门的职责。至于参加新农合也是可以的。您之所以问及的这样“荒唐”的问题,是因为这些与法不符的荒唐事情还在存在着,希望他们法制素质得到建全。如果您的权益仍在受到侵害,您可以选择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女士:美好明天
发表于:2010/7/17       在线聊天              来自:114.239.20.62
姜律师你好:我表弟是招上门的,有一个女孩已两岁半了,现在不知什么原因女方父母找茬想赶走我表弟,我表弟媳妇一直在宿迁上班躲着不见我表弟,(她可能想让我表弟先提离分),我表弟不想离,如果女方先提离分我表弟向她家要青春损失费合理吗?这孩子我表弟是一定要的。如果要孩子我表弟需要赔偿她吗?如果她起诉了我表弟该做什么?谢谢!!!
管理员回复: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很多人担心离婚是否存在先后的问题,其实这完全是多余的,离婚与否的标准是感情是否破裂而不是谁提出离婚。另外前些年很多人认为离婚后存在所谓的青春损失费,其实这在法律上也是不存在的,您不必担心这样的问题。如果对方起诉离婚且您认为需要维护自身权益,您可以到当地聘请律师帮助。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先生:月满西楼
发表于:2010/7/17       在线聊天              来自:121.63.228.202
姜律师你好!前不久我的小型箱式货车在国道上由东向西正常行驶,一辆由西向东的客车停在路左边,这时候有一个中年(52岁)妇女可能是比较急抱这她的一岁多的小孙女从客车后面横穿公路想到对面上厕所,由于制动距离比较短,当时驾驶员采取紧急制动并向左打方向(中年妇女已经跑到了车的右面)但是车的右后视镜还是与她发生了碰撞,造成中年妇女头部受重伤,小孩轻微伤。我们并及时拨打了报警电话和医院急救电话。(备注:当时由东向西是慢上坡)请问我们该负什么样的责任,该怎么赔偿伤者,交警右没有权利拘留我驾驶员?
管理员回复: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会根据现场情况,结合其他证据来对事故责任作出正确认定,该认定一般会在十五天左右作出。结合您所述情况,被害人也应该是存在过错的,交警部门在认定事故责任时也会考虑该情况的。所以结合您的情况,您有可能会被认定为主责。如果你方构成主责且造成受害人重伤的话,交警部门是可以拘留驾驶人员的且可以追究交通肇事罪法律责任。至于赔偿,如果由于您已经购买相关保险,那么是有不必担心赔偿的。如果交警部门最终已交通肇事来定罪移送起诉,我们建议您立即寻求律师的帮助。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先生:问问
发表于:2010/7/17       在线聊天              来自:120.195.63.67
律师,你好!还有一个问题问一下,在一般侵权、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中伤残达到几级才可以主张被抚养人生活费呀?谢谢!!!
管理员回复: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扶养五年。 实践中需要达到十级伤残或以上者才可以主张被抚养人生活费。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先生:问问
发表于:2010/7/17       在线聊天              来自:120.195.63.69
律师你好,有一交通事故起诉到法院主张肇事方赔偿10万元,缴纳案件受理费2300元,如果最后法院判决赔偿8万元,那请问最后法院计算案件受理费是按10万元计算还是按8万元计算,如果法院判决赔偿8万元,那之前按10万元计算的案件受理费多出的部分法院还退回吗?
管理员回复:

法院的案件受理费收费是有具体标准的。根据您诉讼请求,法院的收费是正确的。案件结束后法院是不会退回该款项的,也不会根据8万元标准收诉讼费而只根据诉讼请求来收费。当然,如果法院减半收取该费用,则是可以退回一半的诉讼费,其他的费用由败诉方给付您。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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