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所述情况属实的话,那么拆迁部门的做法在程序上是有瑕疵的。我们宿迁市对拆迁问题有具体的规章制度《宿迁市市区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宿政发〔2004〕5号》 ,您可以按照该规章制度合理合法要求拆迁。姜亚春律师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该房屋的价格是有约定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就按照合同履行就可以了,开发商现在的行为是错误的,您可以按照原来的价格给付,如果对方迟迟不交付钥匙,您可以要求对方给付逾期交付违约金。姜亚春律师
从你反映的情况看,你们双方签订的是仓储合同,我国合同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就意味着仓储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而诺成性合同,其成立不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合同即成立。合同成立后,如果因存货人原因货物未能按约定入库,依然要交付仓储费。胡某未按协定交付1200元保管费时,你可以拒绝胡某提货。如果胡某只交1000元,还欠200元时,你可以留置价值200元的电话机,因本案的仓储物为可分物。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保管合同的有关规定。所以仓储合同也适用合同法第三百八十条规定,即“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如寄存人不支付仓储费,而双方对留置无相反约定,保管人可以留置仓储物,拒绝其提取仓储物。姜亚春律师
由于您的问题所述不完整,所以得分开来回复。
如果您是劳动者,那么根据劳动法规定: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您是用人单位,那么您可以这么做: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您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向相应的法院提起诉讼。姜亚春律师
您所述的房产是所谓的“小产权房”,这种房屋与商品房是有本质区别的,商品房的买卖是合法的,但“小产权房”的买卖是违法的,买卖“小产权房”也是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购买“小产权房”,这也是客观事实,原因是该房产价格低廉。作为律师,我们不建议您购买该房产。姜亚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