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员回复: 您好,您的问题看起来很简单,实则很复杂。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的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
新的《婚姻法》已经取消了事实婚姻,也就是说,现在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承认已经登记有合法手续的婚姻。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于1994年2月1日起实施。也就是说,构成事实婚姻的条件之一是1994年2月1日前男女双方要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才成。 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即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重婚者,应承担重婚罪的刑事责任。不知对方已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不构成重婚罪,仅承担重婚的民事责任。《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综上,如果您的朋友的男友是在1994年2月一日之前与您的好友同居至今及在该男友登记结婚后仍然与您的朋友同居的,则该男友构成重婚罪。
如果您的朋友在1994年二月一日之前与您的好友同居至今及且明知男友已登记结婚后仍然与之同居,则您的朋友也会构成重婚罪。
鉴于此,我们提醒您的朋友注重此问题。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感谢信任。有不清楚之处,可以留言或电话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