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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朋友
发表于:2009/4/21       在线聊天              来自:59.59.30.28
您好!请问吸毒有罪吗?是放毒的罪大还是吸毒的大? 还有赌博者赌博犯罪是有多大??
管理员回复:

     你好,关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我们国家刑罚作了如下规定:

  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第三百四十八条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九条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第三百五十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在境内非法买卖上述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提供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
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三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五条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五十六条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五十七条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

    在上述规定中并没有单纯的吸毒购成犯罪的条款,所以不会构成犯罪。但公安机关可以治安处罚。

    关于赌博罪是这样规定的:

一、概念及其构成

  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对社会危害很大,应予严厉打击。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万面表现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所谓开设赌场,是指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开设赌场营利包括两种方式:其一是开设赌场者不直接参加赌博,以收取场地、用具使用费或抽头获利;其二是开设赌场直接参加赌博,如设置游戏机、吃角子老虎等赌博机器或者雇用人员与顾客赌博。只有“开设赌场”的人,即赌场老板或合伙开办经营赌场者才应构成犯罪,普通雇员不属于开设赌场的人。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这种人俗称“赌棍”,只要具备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以赌博为业的其中一种行为,即符合赌博罪的客观要件。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以营利为目的并不是说行为人一定要赢得钱财,只要是为了获取钱财,即使实际上未能赢得钱财甚至输了钱,也不影响行为人具备赌博罪的主观要件。

  二、认定

  (一)本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主观上是否以营利为日的,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对于虽然多次参加赌博,但输赢不大,不是以赌博为生活或主要经济来源的;或者行为人虽然提供赌场、赌具,本人未从中渔利的,都不能认定赌博罪。其中情节严重的,可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也就是说单纯的赌博一般不会构成犯罪,但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则会构成赌博罪。

     至于你问及的罪大罪小的问题实难回复,因为刑法在量刑时是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的。不过有一个观点就是贩毒比吸毒量刑重些。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先生:张亮
发表于:2009/4/21       在线聊天              来自:124.79.208.147
你好! 我有个朋友在两年前向我借了2万元钱,写了借条的,但至今未还,我想问一下现在这张借条还有效吗?
管理员回复:

    你好,你问及的事关诉讼时效的问题。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针对你的问题,不知该欠条上是如何表述的,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在该期限到达后两年内没有主张权益的,该欠条丧失胜诉权,即超过了诉讼时效。如果是这样,你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实你在该期限内曾经索要该款项,否则你的权益不好得到维护。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你可以随时主张该款项。

    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先生:叶茂省
发表于:2009/4/20       在线聊天              来自:125.108.5.192
你好姜亚春律师吗。我想请问你下。我的小孩昨天摔倒了。在医院逢了两针然后那个医生给他打了破伤风。当时皮试做起来手上有水泡一样的。我问那个医生能不能打破伤风。她说一定要打然后打了针全身红了。然后就在抢救。医院说他没有错。你说这是该怎么办。谢谢了
管理员回复:

      你好,问题看到。

     破伤风是由破伤风杆菌引起的一种急性疾病。它通过皮肤或粘膜上的创口侵入人体,产生毒素,使人致病。创口越深、越脏,就越适宜破伤风杆菌的生长繁殖,发生破伤风的机会也就越多。
     破伤风一般发生在外伤后5~14天左右,也有长达数月者。破伤风杆菌产生痉挛毒素侵犯神经,使全身所有的肌肉持久地处于紧张的收缩状(肌肉发硬)。这种情况从头面部开始,接着向四肢和躯干发展。病人先出现张口不便、说话不清、进食困难,病情加重后出现牙关紧闭、苦笑面容、颈项强直、四肢发硬,甚至角弓反张(病人的头向后仰,腰部前凸呈弓状)。病人受到轻微的刺激(如声音、光线等)即可引起全身抽筋,每次发作持续数秒到数分钟。抽筋时病人往往满头大汗、口唇青紫、呼吸急促,甚至呼吸停止。严重病人多在发病后一周左右死亡。

     破伤风多采用对症治疗,死亡率较高。但本病是一种完全可以预防的病。皮肤外伤后要作清洁包扎,并在24小时内注射破伤风抗毒素,这样就可以预防破伤风,即使发生也比较轻。

     当前绝大多数医院门、急诊对开放性创伤的处理,注射TAT已成为一项常规。但是,马血清蛋白对人体有很强的过敏原性,临床报告皮试阳性率高达54.2%。无论是TAT皮试阴性直接注射或皮试阳性脱敏注射均有过敏反应,甚至因过敏性休克导致死亡的例子也屡见不鲜。有学者认为,注射TAT的危险发生率甚至比感染破伤风的危险性还要高很多。

        注射该药,有很多人有过敏反应,但诸如你孩子出现的情况还是比较特殊的,医院应该先进行皮试再分三到四次进行注射一般不会出现该情况。不知现在是否已经康复,如果带来后果,你们可以要求医院给予赔偿。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诉诸法律,在鉴定后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谢谢你的信任。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女士:梦想成真
发表于:2009/4/19       在线聊天              来自:123.116.24.201
您好;我朋友租了一个山;有两百亩;手续在办理中.49年租期.现有一条山路 .他想修.知己出资'要走农民的地头.我们想给点赔偿.他们想宰他要的太离谱.现在还放言不让走.请问他应该怎样'到哪里办理相关手续?怎样赔偿?
管理员回复:

     你好,你的问题事关通行权的问题,我们国家的民法通则对此是有针对性的规定的:

     通过他人所有或占有的土地的权利。包括:

     (1)邻地通行权。又称“必要通行权”。土地与公共道路无适宜通路,致使土地不能正常使用时,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有权通过周围他人土地,其周围土地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则负有忍受通行的义务。此类通行权系法律对相邻通行关系最低限度的调节,为相邻权的一种;

     (2)通行地役权,对相邻土地的通行,除法律赋予的最低限度的通行权(邻地通行权)外,当事人还可以约定一方在另一方土地上以某种特定方式(如另外开辟道路)通行。此类通行权属地役权的一种。

    邻地通行权与通行地役权的区别在于:通行地役权为地役权的一种,属于他物权,其成立以登记为必要条件,邻地通行权为相邻权,而不是独立的他物权,无需登记;通行地役权可单独抛弃,并可因时效消灭,邻地通行权与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相始终,不得抛弃,也不因时效消灭,通行地役权是为增加需役地的利用价值而通行于供役地的权利,而邻地通行权则限于为土地通常使用所必须的通行。按各国民法的规定,无论邻地通行权或通行地役权,通行人都应选择对邻地无损害或损害最小的途径通行。如因通行造成邻地的损害,通行人应给予适当的补偿。对通行地役权,当事人于设定时还可以约定对供役地的补偿额及补偿方式。

    上述法律术语,也许你不能予以理解,但其宗旨就是,你可以经过对方的土地,代价是给予适当的补偿,至于补偿是多少,是很好确定的,即按照该地年产量收入给予适当补偿,鉴于你所需的土地不是太多,所以很少的代价就可以了,至于对方的无理要求,建议能够协调解决,在无过情况下可以诉诸法律,你的正当权益时能够得到保护的。

    谢谢你的信任,如有不解可以电话或当面沟通。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先生:一粒尘埃
发表于:2009/4/19       在线聊天              来自:117.95.214.140
你好!我要和我的丈夫离婚,他严重的限制了我的人身自由,变态不准我和女伴交往(身边很多朋友),而我和她们其实交往也甚少,只是电话联系,她可以因为我接一个女同事电话跟我吵架,请问我该怎么离婚
管理员回复:

你好,你的问题业经电话回复,故不多阐述,建议双方能够心平气和的交流一下如果觉得实在无法共同生活,离婚也是可以选择的。离婚的途径有两种,即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如果协议离婚无法调和的话,那只能选择诉讼离婚了。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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