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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11
发表于:2010/4/25       在线聊天              来自:122.195.173.136
买了一份交强险和一份第三者责任险 ,可以让保险公司赔二份吗?就是说,在2万元的医疗赔偿额度内赔偿吗?
管理员回复:

    交强险与现行的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有本质不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采取的是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而交强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将在12.2万元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第三者责任险规定了较多的责任免除事项和免赔率(额)。而交强险的保险责任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风险,且不设免赔率和免赔额。第三者责任险是以盈利为目的,属于商业保险业务。而交强险不以盈利为目的,无论盈亏,均不参与公司的利益分配,公司实际上起了一个代办的角色。 

    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和交强险之间最大的不同点是其赔偿范围有所不同,以10万元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为例,只要是被保险人准许的合格驾驶员,在驾驶被保险车辆的过程中,给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都在保险公司核定的范围以内给予赔偿。如果在事故中造成了第三者人身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0万元;医疗费最高赔偿限额为10万元;财务损失最高赔偿10万元。总之10万元的商业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最高赔偿限额就是10万元。而交强险最高赔偿限额为12.2万元,如果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被判承担主要责任的话,那么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万元,医疗费赔偿1万元,财产损失费赔偿2000元人民币。如果被保险车辆在交通事故中被判无责的话,那么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万元,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就是保了10万,除10万外不能超过10万的30%。

   综上,保险公司不会赔偿您两份保险。姜亚春律师

先生:刘先生
发表于:2010/4/25       在线聊天              来自:114.239.119.32
我公司员工因生产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客户大量退货,损失十多万,这种情况下将其开除用支付其工资吗?谢谢
管理员回复:

如果您有证据证明产品质量问题的产生是该员工导致的,那么您可以主张对方赔偿损失。但您不可以扣留该员工工资。因为这是两个法律关系的问题,建议协商解决此事。姜亚春律师

先生:12
发表于:2010/4/24       在线聊天              来自:122.195.173.168
10年前,一个地方建教堂,一个村干部出资4000元, 还有其他村民出木料,砖头等。等教堂建好后,募集到很多善款,教堂遂还了村干部3000元,余额一直未还。现在教堂需要拆迁,国家愿意出10完元拆迁款。问,这个出资1000元的村干部能分到25000元吗(教堂当年价值4000元)?
管理员回复:

拆迁款能够得到多少取决于你们之间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如果有约定,那当然按照约定来分割。如果没有书面约定只有口头约定也可以按照口头约定来分割。相反如果没有约定,则问题会复杂化。在有约定的情况下应该说您按照投资款得到相应的拆迁款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姜亚春律师

女士:小左小右
发表于:2010/4/24       在线聊天              来自:221.221.181.47
请问北京市建委或建设部有发布相关的文件明确说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的资质能否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吗? 详细的文件名称是? 谢谢~
管理员回复:

建设工程施工中,可以签订劳动分包合同。这一点从我们国家的合同法中可以看到明确规定。建设工程中,只有主体工程转包是违法的,其他的分包法律并没有禁止,北京也一样。姜亚春律师

先生:
发表于:2010/4/23       在线聊天              来自:180.99.21.64
我在部队服役时因患有左下肢血栓闭塞性脉管炎,被评为6级病残。请问:我退役时有什么医疗补助和赔偿?退役后,民政局是否给补助和安排工作?
管理员回复:

首先,2007年7月6日,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规定,6级病残军人每年发放6000元残疾抚恤金。除此之外,在退役时一般没有医疗补助和赔偿。其退役后的医疗问题由转移到地方的退役医疗保险解决。其次,关于退役后,民政局是否给补助的问题,2004年8月1日,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26条第2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依靠残疾抚恤金生活仍有困难的残疾军人,可以增发残疾抚恤金或者采取其他方式予以补助,保障其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第三,关于6级病残的一期士官退役后是否安排工作的问题,1999年12月13日,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第4条第3项规定,退出现役的士官,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二等、三等伤残等级的,作转业安置。即自谋职业或者安排就业。也就是说,你不能因病残而享受自谋职业或者安排就业待遇。姜亚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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