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双专科毕业的学生与持有本科文凭的学生所享受的工资待遇在同等情况下是应该享有同样的工资的。但在实践中有些公司对双专科学生在待遇上予以不公正,这是存在的,建议你与公司负责人协商解决,必须改变领导的看法才能得到你应有的工资报酬。姜亚春律师
你好,你的情况已电话回复,故不再多续。由于事故车辆投保交强险,建议起诉解决。当然,你是可以先走民事程序的,而不必和刑事程序一起走。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毁坏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按照你所述的情况,情况相对还是比较乐观的,如果没有其他的情况比如拥有前科等,你的情况可以被判处缓刑。所谓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刑法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就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在考验期内,如果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项制度。如果你聘请律师帮助,建议律师在这上面多做努力。姜亚春律师
你好,最近网站出现点问题,所以迟迟回复,还望理解。是这样的,针对你的问题,我们国家的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故此,你们可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而不仅仅是单纯的赔偿。(上述解答的前提是受害人有重伤或死亡且司机负主责或全责。)
你好,最近网站出现点问题,所以迟迟回复,还望理解。按照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之规定(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你们是可以要求学校给予相应的赔偿的。对于你的案件,我们建议协商解决,而无需将问题复杂化,但严格从法律上讲学校是存在过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