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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赵宇海
发表于:2009/8/4       在线聊天              来自:113.113.70.72
左手食指被咬掉第一关节,后去乡医院,因医生建议只包扎消炎,后感染,导致去县医院又手术截去第二关节,属于轻伤吗??那个医生是不是也有责任?(一)1节指骨(不含第2至5指未节)粉碎性骨折或者2节指骨线形骨折。其中不含第2至5指末节是什么意思??谢谢
管理员回复:

你好,这两天网站出现些问题,所以迟迟回复,还望谅解。是这样的,按照常规,该医院是应该承担相应责任的,毕竟其对你的手指第二关节的后果有一定的责任。但这只是常规说法,至于是否医院要承担责任还需经过医疗事故鉴定,在鉴定的基础上才能最终认定医院是否承担责任,承担多大的责任。至于你问及的1节指骨(不含第2至5指未节)粉碎性骨折或者2节指骨线形骨折。其中不含第2至5指末节是什么意思的问题,其实是很好理解的,即食指的第一个关节是粉碎性骨折,而第二关节为线形骨折。医院写的有点含糊,所以不好理解是正常的。

女士:李
发表于:2009/8/3       在线聊天              来自:122.89.250.67
您可以为我写一份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协议书吗?
管理员回复:

立协议书人:
   甲方:
   乙方:
   甲方与乙方相爱后于八六年在××市同居至今。九0年元生育一女。
   就有关费用问题,双方协议如下,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愿付女儿抚养教育费人民币XXX万圆整。
该款以元XX名义专户定期存入银行。至女儿十八岁后可独立拥有和支配该笔抚养教育费。在女儿十八岁之前由其母乙方担当监护人,承担抚养教育监护之责。乙方可支取该笔款项之利息以用于女儿的抚养教育。但在女儿未满十八岁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动用支取该XXX万元。
   二、考虑双方已同居八年,甲方愿向乙方支付生活费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三、该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经律师见证后生效,如甲方不按期按额付费,则双方均可以法律手段提起诉讼。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及见证律师各一份。
   五、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上述仅供参考。江苏宏亮律师事务所姜亚春律师

先生:
发表于:2009/8/2       在线聊天              来自:222.187.199.119
姜律师你好:我的父亲六十多岁了被人打伤了,眼睑上缝了十几针,大概有五公分的创口,我现在想做一下法医鉴定,不知需要那些手续,还有鉴定结果出来以后我应该怎样向对方提出索赔?
管理员回复:

你好,你的情况属于人身损害方面的问题。鉴于你的情况应该构成轻伤,所以建议进行法医鉴定,鉴定的程序是:1、向当地派出所要求出具法医鉴定手续,派出所会给予你一张同意鉴定的申请;2、拿着派出所出具的材料到所属县一级公安局进行鉴定,此时,你需要携带医院的相关材料并与受害人一起前往公安局法医鉴定处;3、七日内拿取鉴定报告;4、如果鉴定报告构成轻伤你则可以据此要求你们当地派出所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派出所会给予立案处理。到这个步骤时会谈及赔偿问题,此时你可以再联系我们,我们会协助你的。江苏宏亮律师事务所姜亚春律师

先生:
发表于:2009/7/29       在线聊天              来自:122.195.184.214
我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后住院治疗,经鉴定为伤残八级,请问我能得到哪些赔偿?
管理员回复:你在该次交通事故中中是到的赔偿包括: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住院伙食补助费及营养费。

  (4)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5)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6)住宿费:包括受害人的住院费及必要的陪护人员的住宿费。

  (7)伤残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宿迁宏亮律师事务所姜亚春律师

先生:手残人
发表于:2009/7/29       在线聊天              来自:117.87.190.232
我04年6月在造纸厂工作时不慎被机器切掉右手食指第一关节。后厂里申报工伤没批,厂方后来一直以种种借口没有办理相关工伤待遇。现我于厂里解除劳动合同,想要求厂里承担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不知应从哪些途径着手?是直接起诉还是先仲裁?最终我能拿到补偿吗?谢谢!!!
管理员回复:

你好,你的问题解决途径是申请劳动仲裁,你所提及的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可以得到履行的。具体相关规定可以查阅《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29条至36条具体内容。江苏宏亮律师事务所姜亚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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