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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
发表于:2009/5/25       在线聊天              来自:221.174.212.237
前不久,我五岁的女儿在幼儿园室内上课期间不慎摔倒,头部撞到水泥地上,导致头部受伤流血,伤口缝合两针,花去医疗费一千余元,我要求幼儿园赔偿,但园方以没有责任为由拒绝赔偿。请问:我女儿在幼儿园内摔伤,园方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管理员回复:

      未成年人在幼儿园、学校受伤的事故时有发生,如何处理他们的受伤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家长关心、教育部门担心的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由此可见,幼儿园、中小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本质上是教育关系,学校为未成年学生的人身伤害以及造成他人伤害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就在于学校依法取得的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学校未尽此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这一责任属于过错责任;无过错,即无责任。“有无过错”是确定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前提条件。
      幼儿园与幼儿的关系是一种管理与受管理的关系,幼儿园负有对幼儿进行管理的职责,其中理应包括对幼儿的人身安全与健康的照管义务,这种义务属于法定义务,如果幼儿园因过错未能适当履行该义务,应就其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案中,你女儿是在上课期间在幼儿园室内由于老师看管不慎造成的头部外伤,幼儿园在主观上存在一定过错。你女儿作为幼儿,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行为后果缺乏必要的认知和预见能力,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亦没有能力预料其所做的事情会发生什么样的后果,其对自己的受伤不存在过错。你女儿受伤与幼儿园未充分履行管理、保护职责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幼儿园老师在履行职责范围内义务时有相应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你在与幼儿园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法依法作出裁判。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女士:小张
发表于:2009/5/24       在线聊天              来自:218.5.10.45
犯盗窃罪,在1000到2000之间被判多久?
管理员回复: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根据你所述的情况,应该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当然,这也是一般情况而言,具体的量刑要看具体情节,不能一概而论。宿迁律师网律师

 

 

先生:钟先生
发表于:2009/5/24       在线聊天              来自:121.234.232.216
请问 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补充协议相矛盾是那个为主
管理员回复:

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但如果协议约定违反劳动合同法则该约定无效。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先生:
发表于:2009/5/23       在线聊天              来自:222.49.228.73
公积金贷款的抵押、质押和担保是如何规定的?
管理员回复:职工购房贷款实行房产抵押、有价证券质押和第三方保证的担保方式。

  (一)以房产作抵押的,借款人持公积金贷款合同、房产抵押合同和《房屋所有权证》到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住房抵押他项权登记。市房产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他项权证》,借款人将《房屋他项权证》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押。

  (二)以有价证券作质押的,有价证券所有人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质押合同,办理有价证券冻结手续,将有价证券原件和冻结手续交中心存档后发放贷款。

  (三)第三方保证的担保方式主要是由担保人填写提供第二处住房保证承诺书。

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先生:
发表于:2009/5/22       在线聊天              来自:221.174.212.237
我与某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双方约定其中二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工资为9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1500元。二个月试用期满后,公司提出我试用期不合格,为继续考察,要延长试用期二个月。我虽然觉得公司的做法不妥,但是为了保住这份工作,勉强表示答应。另外,在我得知我们当地试用期最低工资标准为1100元时,向公司提出请求,要求调整自己的工资,公司负责人对我说,试用期给多少工资你就拿多少工资。请问:我所在公司延长我的试用期和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试用期工资的做法是否合法?
管理员回复: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你所在的公司与你约定二个月的试用期是合法有效的。这也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劳动合同的最长试用期。但公司在法定的二个月的最长试用期满后,继续延长试用期,显属违法。你可以要求公司补发二个月的工资差额,如公司不予补发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你所在的公司认为,试用期想给多少工资,就给多少工资,这是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相符的。你同样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仲裁委员会责令公司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你调整工资,并补发以前的工资差额。

需要指出的是,许多劳动者并不知道,试用期还有最低工资标准,受了用人单位的忽悠而不自知。劳动者应当了解试用期最低工资标准,并以此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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